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签订抵押合同未设立抵押,抵押权不成立,抵押人是否仍应承担担保义务?1、法律并未禁止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使用其个人印章订立合同,且实践中亦存在加盖个人印章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如果当事人一方否认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中所加盖的个人印章系其所有、系其加盖的,在对方当事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后,否认的一方当事人应提交相应证据对其主张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权不成立,但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抵押人应按抵押合同约定,履行抵押担保义务。当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合同上的担保义务时,抵押人应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承担责任。抵押合同的订立和抵押权的设定是不同的法律事实,抵押合同的订立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有关抵押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属于《合同法》的范畴;抵押权的设定,是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所产生的结果,属于物权变动的范畴。因此,当然应明确区别抵押合同的生效和抵押权的设定。



·一、合同中体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什么?
      一、合同中体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什么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有时候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已经履行完合同了,所以很多人都会问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会太在意这个问题,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一问题有什么规定呢?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的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


·一、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财产分割是否合法?
      一、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财产分割是否合法?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财产分割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


·已经签订合同的书出版社能退稿吗?
      已经签订合同的书出版社能退稿吗?不能;作为当事人可以诉讼来解决,合同违约是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


·试用期合同要一式两份吗
      需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不准许单位与劳动者独立签合同。签订试用期合同本身单位就违法,已经履行的试用期合同视为劳动合同。应当单位与个人,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


·合同纠纷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电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电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现如今,随着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变得越来越多元化,也越来越方便,手机几乎成了人们交流沟通必备工具,这也就电使信行业走入了人们的视线之中,那么,在签署电信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事情呢,我们接下来接待您了解一下电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连续供货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连续供货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内容
      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内容 一、合同不全面履行的原因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


·合同没写迟延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没写迟延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办? 实践中,有的法院,有的法官认为,只要没有约定,就不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的判决是对法律规定的曲解。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有批复和解释,就此作出原则性规定,即借款合同之外的其他债务逾期付款违约金,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