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什么?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应当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补足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补交出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规定,出资人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但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不实、虚假的验资报告或者验资证明,相关当事人使用该报告或者证明,与企业进行经济往来而受到损失的,应当由该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出资人在出资不实或者虚假资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二、公司把关于股东的其他规定。债权人没有经过对公司的诉讼和执行就直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开办的企业虽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实际没有投入自有资金,或投入的自有资金达不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以及不具备企业法人其他条件的,应当认定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该企业的企业法人承担。未实际出资,公司资不抵债时,A对公司债务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除公司发生债务问题外,挂名股东还需承担由于出资问题导致的工商罚款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公司内部的股东,如果他们存在着没有实际出资的状况的话,那么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当中补足出资,并且其他的实际投资人员对这种补足出资的义务也承担连带的责任,补足出资主要是因为对其他的债权人负责。



·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而且解除实习协议比解除劳动合同容易得多,而且解除实习协议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 实习期满,协议终止 (2) 乙方违反...


·公司法撤销登记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撤销登记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公司的发起人在经过法定程序,将公司设立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公司即已经取得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公司的设立程序存在着程序上的缺失后,是会按照公司法撤销登记的规定将设立成功后的公司法人人格进行撤销的。一、公司法撤销登记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股东想要分红、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


·公司法股东收益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收益的这种问题很明显在公司刚开始创办的时候是没有办法预知的,这也就只能看各位股东自己的投资眼光了。但是公司的各位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和负债问题是有权利过问的,股东的实际收益是要在年底财务部作出所有的核算以后才能够计算出来的。身为公司的股东都有必要知道公司法股东收益权的规定是什...


·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 一、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 公司对外投资是属于公司的资产,公司在注销前应该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收回投资,所得价款列入公司资产,用于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


·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根据公司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公司法,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所以公司法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对于各个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3、把他人的实物...


·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股东个人抬头的发票一般是不能报销的,股东个人支出,不能使用公司公款报销。一般单位可以报销的发票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票,列举如下:1、与单位差旅费相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票:餐饮费、住宿费、打车费。2、与单位车辆有关取得的增值税...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在设立的时候,需要同时确立好自己的经营范围,这需要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同时日后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时候也是要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的,当然之后也允许变更经营范围。那究竟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科技类 ...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分为好几种类型,但是为什么我国公司法要对它进行分类呢,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区分公司的不同以及方便行政机关的管理,那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公司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一、有限责...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