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纳哪些税费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定缴纳。二、出租方通过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租金,是否合法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自由地创设权利义务。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未按约交付租金,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催促承租人交租,该规定未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合同。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租人有权以停水停电方式催收租金的,出租人在承租人未依约支付租金时,擅自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他设施等方式催收租金,出租方的行为已经不属于合理的自我救济措施,若给承租方造成了损失的,则出租人的行为构成了侵权。承租人可以据此拒交停水停电期间的租金,并可要求出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要知道,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自由地创设权利义务。因此,为了享有对欠租租户实施停水停电措施的合同依据,建议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增加:“承租人拖欠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的,经出租人催告函或律师函催缴后,仍不予清缴的,出租人有权对物业停止供水、供电,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的约定。



·一、车子借给朋友后醉驾如何处理?
      一、车子借给朋友后醉驾如何处理? 车子借给朋友后醉驾应当对于驾驶人员来进行相关的刑法方面的犯罪处理,看具体情形,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 对于车主来说,借车给别人用最怕的就是出事故。车子受损不说,如果出了人员伤亡还会扯上一大摊子事。甚至还有的人说,借车给人出了事故,车主也要承...


·车辆司法鉴定机构操作流程及收费
      车辆遇交通事故后,容易会产生法律纠纷,那么车辆司法鉴定是能够科学有效提供鉴定、证据和分析。那么在此过程中鉴定机构是如何收费,以及在车辆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是怎样的流程呢?那就让我们带领您共同学习车辆司法鉴定机构流程及如何收费。 一、什么是车辆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包括...


·交强险费用怎么计算,交强险理赔方式是怎样的
      交强险费用怎么计算,交强险理赔方式是怎样的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交强险,这是很多机动车所有人的选择,同时这也是由国家强制规定的。那么对于机动车所有人来讲,这个交强险费用具体该怎么计算呢?自己每年都应该交纳多少钱的交强险费用?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交强险费用怎么计算 最终保费...


·上海房屋租赁税应该怎么交
      一、 上海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印花税由租赁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其他税费由出租人缴纳。现实生活中,房东为了...


·到底车漆划痕险怎么算?
      在生活中人们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疑问,买了爱车,该怎么买保险,而最重要的车漆划痕险怎么算呢?人们普遍认为只要交了车保险就可以赔付,其实并不然,买了保险还有额外购买一种附加险,下面为您说明一下具体原因。 一、划痕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一种附加险,投保车身表面油漆是否单独划伤,必须无明显碰撞...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还是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往往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面对的将会是交通法规的严厉处罚,那快男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快男醉驾处罚规定是什么? 法律面前人...


·一、车祸去世在工厂上班可以按城填赔吗?
      一、车祸去世在工厂上班可以按城填赔吗? 如果在城镇生活满一年,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如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自己修的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一般称之为非道路交通事故,那么此时该如何对这类事故进行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有关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


·一、交通事故至第三者疤痕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至第三者疤痕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


·车祸划分责任证明怎么写?
      车祸划分责任证明怎么写? 一、车祸划分责任证明怎么写? 车祸划分责任证明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在何处何因发生交通事故,现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同意,因此次事故...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误工期最多算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误工期最多算多少天? 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