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一、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

1、主犯的量刑

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

2、从犯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

(2)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

二、传播淫秽物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本身主犯和从犯在刑事犯罪活动当中起到的作用就不一样,所以量刑标准也不可能是一样的,而且,对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来讲,本人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但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多,点击次数较高的,都会被判刑。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 一、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赔偿资金怎么使用是当事人自己的自由,只要不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如何使用法律不会做出禁止。关于刑事赔偿资金确定标准如下所述。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制度是我国的独创,它的理论基础是慎杀、少杀甚至不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和刑罚观念。不过需要注意死缓并不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这仅仅是死刑当中的一种制度而已,一般在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的情况下都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究竟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呢?下...


·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二者从客观表现形式上极为相似,客观外在表现为对公民身体健康权的伤害,都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区别二者的关键就是如何判断犯罪嫌疑人主观状态,如形式果 “故意”指向的是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就是故意伤害罪,如...


·适用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


·打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打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打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内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察阶段律师一般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几次 侦查阶段一般刑事案件会见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所有的刑事案件,在...


·犯罪未遂免于处罚可以吗?
      犯罪未遂免于处罚可以吗?1、犯罪未遂免于处罚是不可以,因为《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吗?
      现在在我们国家的新的刑法中侵占罪是一个新的罪责,这个侵占罪虽然是近期才被我们国家所重视,但是这个事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很常见了,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帮别人保管的财物,别人所遗忘的东西,比较贵重的,甚至是涉及到金钱数额比较巨大而据为己有的,这种违法行为,那么侵占罪属于自诉案...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4....


·犯罪的非既遂形态是危险犯?
      犯罪的非既遂形态是危险犯?不是,犯罪未遂和危险犯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犯罪的非既遂形态的话,那犯罪嫌疑人是构成犯罪未遂。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


·故意损害他人器官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