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1、工资、资金收入;2、生产、经营的收益;这种收益包括来自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收入,也包括资本收益,比如股票债券收入、个体工商户经营收益等。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需要除去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情形,继承权的取得或接受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期间,该财产即为法定夫妻共同财产。5、军人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的一部分;计算方法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6、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理论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等的进行分割,但司法实践中,很多夫妻彼此之间根本就不清楚对方的经济收入状况,所以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个问题上,关键是要界定清楚夫妻共有财产的具体数值。



·女子背娃行走被高空坠物砸到谁应该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出台后,其八十七条最值得您关注,因为它明文规定了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时,谁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让证明自己的责任。因为即使你不是实际侵权人,如果找不到实际高空抛物的人或实际侵权人,而你证明不了你不是,你就要承担补偿责任。女子背娃行走被高空坠物砸到谁应该...


·上海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上升,经济基础不牢固的家庭婚姻状况不佳,尤其是上海这个经济发达的城市,离婚后由一方来承担抚养费用可以说是不堪重负,因此,理应有抚养费的标准,下面,我们将带您看看并了解一下上海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一、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


·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即便随着最近二胎政策的出台,仍然有许多不按标准超生超育的家长们,当遇见这样的事,并且这对父母刚好是上海市市民时,就需要当事人走相应程序去依法缴纳相关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因此我们给您详细解释一下上海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收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社...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大不用支付?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大不用支付? 1、给付期限:一般至孩子18周岁,如果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一般的行政拘留是有违法记录的,“案底”并不是法律上的规范用语,没有法律规定什么是“案底”。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离婚后抚养权在哪里变更
      离婚后抚养权在哪里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离婚请求返还婚前个人财产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离婚请求返还婚前个人财产是属于合法的吗? 合法的;对于婚前个人存款,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不需要公证或协议,都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因此如果这部分婚前存款在婚后...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那到底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


·婚姻出现第三者怎么办?
      随着目前我国离婚案件的频频发生,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婚姻被破坏的原因主要在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而大多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在于第三者的插足,那么,当婚姻出现第三者怎么办,下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上为您分析。 一、第三者概念之争 在现代日常生活中,第三者...


·离婚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吗?离婚过错方不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