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责任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破产清算 股东责任有哪些一、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上述规定表达了如下含义:其一、股东出资应当以法律规定的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信用、劳务等难以估价的无形资产不能用于出资。其二、股东的实际出资应当与该股东在章程中认缴的资本价值相当,不得对实物资产、知识产权等进行虚假评估。其三、股东应当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不动产、特殊动产等均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四、股东应当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不得迟延履行、虚假履行,甚至抽逃出资。本案中,实业公司虽已将土地交付房地产公司正常使用,但未按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将其过户至房地产公司名下,只有办理完过户手续,才完成对房地产公司的出资义务。二、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突破,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该条例明确将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即承认了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及利息的合法性。该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具有仅次于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三、股东同时为多个公司股东且恶意逃债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公司法上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上我们知道,当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在出现股东瑕疵、股东抽逃出资、股东同时为多个公司股东且恶意逃债等等,这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涉及的细节太多了,如果您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下的专业律师。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一、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


·破产清算净资产是怎样清算
      破产清算净资产是怎样清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清算是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终结公司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赋予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独立人格,股东仅在其出资...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中...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吗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对于一些企业和公司来说,在经营和生产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再正常运营下去。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到相关部门注销企业。在注销前,需要由清算组人员对企业的现存财产...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您往往会在电视剧电影等影视题材作品中看到有关破产的桥段,然而您看到的都只是企业破产,并非是个人破产,因为目前在我国尚未出台有关个人破产的法律。一、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


·公司法清算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清算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如今经济发达竞争激烈的社会上,国家为了发展,政府部门鼓励我们创业,我们很多人也想要自己创业打拼,但是成立一家公司容易,难的是想要好好的经营下去不被市场淘汰,也许一个不小心公司就会面临着破产的风险,当我们的公司经营困难后,又面临是大额的债需要还,我们...


·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可以不还债务吗?
      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可以不还债务吗?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不可以不还债务,按实际情况,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


·破产清算供应商欠款如何赔付,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供应商欠款如何赔付,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企业破产虽说不是突然可以出现的,但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没有人知道是在何时,所以企业倒闭的过程中往往还会在近期和其他企业有所来往,债务债权关系建立也是非常正常的,这些债务的计算会在破产清算中进行,但其中有很多事情是我们不了解的。...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启动破产清算,清算组接管企业并全面核算资产负债情况。对于核算好的企业财产,清算组会按照一定顺序分配。对于职工和企业债权人而言,都十分关心自己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那么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呢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是否可以呢 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另外,在重整期间,如果允许出资人转让股权,将会导致债务人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是本来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财务更加困难,从而直接...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申请破产保护的利弊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