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判决依据是什么?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有: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二、什么是夫妻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费用、购买生活用品、装修住房等所负的债务;(二)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也包括夫妻一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之规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三)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四)为支付正当必要的人情往来费用所负的债务;(五)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六)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七)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个人债务的判定依据其实很简单,就是看是否用于夫妻双方或者是子女以及赡养老人所用。如果是自己单独所进行使用,并且是用于赌博,或者是一些其他方面的内容的话,肯定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算作个人债务,在离婚时不算入共同债务的分割之中,由个人进行相关的承担。



·拖欠货款逃跑怎么立案?
      拖欠货款逃跑怎么立案?拖欠货款逃跑的情况下,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欠款的金额进行立案。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人情关系或者公司经营而发生债务关系,但是往往因债务关系而出现扯皮的现象也不少,其中债务转移所引发的纠纷更是多见。债权人之间债务的转移来转移去往往会造成很多债务范围和内容的变更遗漏等等问题。当我们真要面对债务转移的时候,到底债务转移怎么...


·写正规个人借条范本要注意什么?
      写正规个人借条范本要注意什么? 借款条是借款双方的一种债权债务发生的依据,它对于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非常重要。正规个人借条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维权。那么正规个人借条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今天就介绍几种正规个人借条范本以及借条注意事项。 一、借条正规格式范文 借款人 :___...


·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
      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一、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有何后果?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发行条件和发行程序? 在社会市场中,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而非上市公司在资金短缺或者需要商业融资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债券发行的,但是如果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时候跟上市公司发行是否有区别呢?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条件和程序呢?让我们带您寻找...


·物业费拖欠多久会被起诉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比如3月份的物业费应该在3月底之前付清,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还是不交物业费,就可以起诉了。但是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都不会差几个月就起诉的,会及时通知,如...


·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条款有哪些?
      合同法对合同自由的限制条款有哪些?1.规定一些强制性规范。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结果.是否订立合同是当事人的一项自由权利.任何个人和机关都不得干预。国家为了实现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程度限制.其具体方法之一,就是规...


·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


·民事诉讼法253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253条款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五十三条是关于债务利息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国法律做出了如下规定:1、被告人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在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的,则应当加倍的支付履行期间应当支付的债务利息。无论原告是否申请执行,法院都应当计算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在公司名称一项中还应注明公司注册地、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等有关事项。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