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强奸罪是哪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强奸罪是哪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强奸罪是哪条?

强奸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强奸罪辩护人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实,就强奸罪来说,法律上对强奸罪的处罚力度还是非常的严重的,不过,近些年来强奸案件所暴露出来的一个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很多未成年少女被强奸以后并不懂得主动跟家长诉说,也等于姑息纵容了犯罪嫌疑人。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是指犯罪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经济犯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该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来量刑。那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职务侵占...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有什么区别?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证据要求不同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证据 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明知。如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的,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的故意,不构成犯罪。 2)...


·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走私罪的量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犯寻衅滋事罪可否判处缓刑
      犯寻衅滋事罪可否判处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刑事诉讼法作证义务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作证义务是什么 刑事证人拒绝作证特权作为刑事证据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现代许多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典或证据立法中均已得到明确规定。承认和赋予刑事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对完善一国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实现法律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


·现实中对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以欺骗的方式来获取受害人的财物,这样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了具体的数额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那么之后才能对行为人量刑处罚,那现实中对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钱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的定性方法是:(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


·抢劫未遂怎么判刑?
      抢劫未遂已经触犯刑法中的抢劫罪,对其量刑是根据抢劫罪来进行的,未遂是抢劫罪的一种状态,也是一个量刑情节,那么抢劫未遂怎么判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劫未遂怎么判刑? 抢劫未遂,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因为自身或者其...


·刑事上诉与申请检察院抗诉有区别吗?
      刑事上诉与申请检察院抗诉有区别吗?刑事上诉与申请检察院抗诉有区别。两者的区别如下: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抢夺他人的财物,构成抢夺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那你知道我国法律对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介绍抢夺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抢夺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5个月的时间能判,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守所期间,对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会经过较多的程序。最开始就是需要了解真相,知道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这些事的主要负责机构就是公安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