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人强奸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未成年人强奸罪的量刑是怎么样的?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国家的定义上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相关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强奸行为,则构成强奸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构成强奸罪的特殊情形:(一)、如何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未成年人构成强奸罪和普通人构成强奸罪是一样的,行为结构,模型都是相同的,只不过主体存在不同,一个是成年人,一个则是未成年人,在量刑上可能会稍微减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在如今的社会已经更加频繁了,根据规定,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犯罪都不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对八类罪名承担责任,具体就包括强奸罪。



·单位犯罪的刑法责任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刑法责任是什么(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


·虚假广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虚假广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谓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已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会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该在受理后的2个月之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宣判;针对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批同意,最多可以延长3个月;因为特殊情况仍然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备至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对于法院改变管辖...


·公安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办理期限是多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办理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发现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必要时可以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对执行法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盗墓什么罪?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盗墓什么罪?按照刑法规定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邮寄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


·2023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主体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量刑是怎样的
       一、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量刑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法院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