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一、相关的未成年犯强奸罪判刑吗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由上我们可知,未成年犯强奸罪的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判几年。

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量刑考虑

1、 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节而弱化法定情节,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终合考虑。

3、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犯强奸罪的是会判刑

相关的犯罪人员如出现奸淫未成年、在公共场所实施犯罪的、多次作案的,应加大对这类犯罪人员的处罚,保护这类受害在的合法权益。还要考虑这类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年龄、认罪态度、悔过程度对这类犯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认罪悔罪该怎么写陈诉书
      认罪悔罪该怎么写陈诉书?行贿认罪悔罪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暨各位领导:今天,我是怀着愧疚和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认罪悔罪书,对我犯下行贿罪的错误行为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省;同时表达我坚决改正错误的决心。我非常后悔,人做什么都应该靠自己的实力,而不应该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实施行贿行为,利用对...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可能涉嫌犯徇私枉法罪。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与一般的犯罪行为不同,构成本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而刑法条文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却讲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


·商业贿赂犯罪如何量刑处罚?
      商业贿赂犯罪如何量刑处罚1、触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是指行贿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如果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规定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法律规定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利用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国家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共同特性,这也导致了这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争议很大,容易混淆。那么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


·犯了强奸罪如何判刑,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强奸属于一种性暴力犯罪,此时侵犯的是女性的性自由权利与人身健康权。在很多国家,对强奸行为都是规定为犯罪的。但是不同国家对强奸罪的处罚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在我国犯了强奸罪如何判刑吧。 一、犯了强奸罪如何判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私企贿赂有罪吗
      有罪,涉嫌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


·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对于犯罪未遂的情况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犯罪未遂做具有的特征。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语言侮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语言侮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辱骂了他人以后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很严重的后果,顶多会在辱骂他人以后对受害人进行赔礼道歉。其实在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如果公民公然侮辱他人的话,不仅需要对受害人进行道歉,如果侮辱行为严重的话,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怎...


·刑诉法财保的法条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发生除了给受害人带来人身伤害外,还会导致其财产发生损失。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受害人家属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如果被告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一点刑诉法中也有提到。那么刑诉法财保的法条是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法律资料,我们共同做...


·新刑诉法第八十九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又简称为刑诉法。该法律对刑事诉讼相关事项做出来一系列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不都是针对普通民众的,其中,第八十九条就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着很大的关系。那么,新刑诉法第八十九条具体是什么?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非法集资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一、非法集资判刑后还要还钱吗? 非法集资,根据下线人数和金额在判刑时就会没收所有不法所得并罚款,几年的有期徒刑,服刑过后就没什么还钱了,如果之前的钱还欠着自然要还。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