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通奸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是通奸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吗?

一、什么是通奸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吗?

通奸是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

二、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方面:

强奸:违反国家法律。

通奸:不违反国家法律

2、定义不同: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通奸:是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行为不同:

强奸:是一种被动接受的行为。

通奸:是两个人之间自愿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

三、强奸罪量刑标准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四、强奸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通奸的行为已经算是违反了民法典,这也是明知不合法而实施的行为,但此行为在一般的情况之下不会以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判决,但如果因通奸而造成他人的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同样也是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立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


·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一、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


·一审没认罪判实刑二审可以判缓刑吗?
      一、一审没认罪判实刑二审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


·打架如何才负刑事责任?
      打架如何才负刑事责任?这要看结果,如果有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则是民事案件,公安局一般会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持不予立案通知书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


·什么时候犯罪未遂和已遂同罪?
      什么时候犯罪未遂和已遂同罪? 一、什么时候犯罪未遂和已遂同罪? 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特征包括: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时什么?
      在我国古代的发展史之中,并没有决水罪这一罪名,也没有关于保护水资源的法律规定。近代以来,我国兴修水利,出现了多种故意决水的情形,为了打击此种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财产,国家立法机关在刑法中规定了决水罪,犯本罪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什么是决水罪? 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在生活当中,不管是任何一种交通工具,其运营部门对职工都有着相应的道路安全管理措施。除了您比较习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外,铁路运营的安全也是需要引起国家部门注意的一个问题。铁路运营部门的职工,如果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话,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铁...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悔过书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悔过书的内容有哪些?悔过书是犯错人为了表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反省悔悟的书面形式,并希望今后在大家的监督下彻底改正的一种自我批评性的应用文体。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悔过书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况、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悔过情况、有关赔偿的认定、法律依据...


·留置一日抵管制的刑期多少日?
      留置一日抵管制的刑期多少日?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两日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但是留的时间是有具体规定的,留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次,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只有最多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抵管制或者有期徒刑。二、留置措施的相关解释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


·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的适用是有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主要是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量刑情节较轻的罪犯。那么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很多人对这方面并不是太清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可以吗?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什么偷盗会被批捕
      一、刑法规定什么偷盗会被批捕?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偷盗事实。 第二:偷盗行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