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一方伪造签字合同成立吗

买卖合同双方还没确定达成交易,没正式跟另一方签字确认,但是其他人伪造签名导致合同成立,这将直接损害未明确签名的一方利益。那么,利益受有损害的一方是否可以维权,得看该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订立合同时出现有以下情况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损害国家利益的;

2、买卖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况的;

3、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洗黑钱等;

4、订立买卖合同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要成立买卖合同,首先得满足一个必须的条件,那就是必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所以,他人伪造签名确定的买卖合同,其实不属于双方达成一致的合意,所以该买卖合同其实并未成立。

因此,根据合同成立的禁止性规定和必须满足的条件,那么因为伪造签名确立的买卖合同,首先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条件,所以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受害的一方被要求履行合同,可以积极主张签名的违规。不过,如果想认这笔买卖的,那么也可以去追认,并且不同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追认时效,这里受害方可以随时追认合同。

最后,其实被他人伪造签名确定了买卖合同,不知情的一方往往很难知道具体情况,但是只要不想追认的话,对方还一再主张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有效合同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均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由此可见,如果有任何一方在合同上签字的时候是伪造的,合同中的一方就丧失了“真实意思表示”的生效要件。因而,伪造签字的合同,就会因此导致无效。此外,伪造签字的一方如果是用于诈骗的话,那么还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比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


·拘役加缓刑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
      拘役加缓刑由哪个司法机关执行?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


·无期徒刑减刑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那么法律规定的无期徒刑减刑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能不能假释? 中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并规...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一、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而实际在不同的省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抢夺的发案率不同。所...


·盗窃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盗窃罪属于典型的数额犯,侵犯的是公私财物。因此,无论是在定罪还是量刑的时候,都需要充分考虑犯罪的金额是多少。那么您知道盗窃罪量刑金额是怎样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
      由于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对当事人来讲影响比较大,因此一般在刑事案件中都会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请律师肯定少不了费用的支付,那么此时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收费 我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依...


·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很多人只是了解最基本的,具体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刑事诉讼法就是在确保人们的生活中关于追责的规定和内容,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


·贩毒从犯基本判几年有期徒刑
      贩毒从犯基本判几年贩毒从犯还是会根据贩毒品种数量和情节去量刑,会比主犯从轻处罚,被判处构成了贩卖毒品罪的,一般情况下要判处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直接判处毒贩死刑,与此同时还要没收他的个人所有财产。有依据的贩毒案从犯辩护是可以得到从轻处罚的,从犯的犯罪行为...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


·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还有案底吗
      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还有案底吗?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也有案底,判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是有案底的。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


·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逃脱这主要是针对已经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公安机关已经确认了要羁押的对象,但是却因为某些人员的帮助致使当事人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因为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逃脱也确实就是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因此引得很多普通民众比较好奇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一、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