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罪什么人可以起诉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重婚罪什么人可以起诉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属于自诉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可以由受害人提起自诉,也可以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追究重婚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二)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 重婚案(《刑法》第258条)二、重婚罪的证据该怎么收集《刑法》第258条规定,对于重婚罪的刑罚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要符合提起自诉的条件,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1)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2)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律师提示,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在起诉重婚罪的诉讼中,搜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根据规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即两次婚姻均经过婚姻登记)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即一次婚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另一次婚姻是未履行过法律手续的事实婚姻),都构成重婚罪,应受到法律制裁。而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是,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孩子可以吗?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孩子可以吗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


·没有结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没有结婚可以要回彩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


·什么是子女抚养费?
      什么是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


·离婚后双方需要承担俩孩子抚养费吗
      申请离婚之后,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法院的相关要求没有法律规定双方共同承担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因为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会每个人带自己的一个孩子,不会设计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同时对于抚养的相关问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证据不足已经批捕撤销案件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


·离婚怎样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夫妻都想得到子女的抚养权,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法律对这反面的规定十分严格。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离婚怎样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


·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社会转型期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在众多离婚的因素中,有些是不大常见的,比如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无法生活。只要是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那么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针对这个比较特殊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精神病患...


·离婚出轨关于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离婚出轨关于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要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话,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 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


·一方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男女之间就结婚事项所做的事先约定就属于婚约,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在结婚之前进行婚约的约定,日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婚约的情况,不过此时要负一定的责任,那到底解除婚姻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婚约的责任之财产返还 婚约的订立一般表现为聘礼的给付,在...


·夫妻婚前协议书如何才能有效
      随着现在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许多利益要防患于未然,婚前协议便是其中一种,有不少情侣在走入婚姻生活前选择写一份婚前协议,当然这除了是一种保护方式外,也是一种变相的秀恩爱的方式了。但是有不少人却不知道,婚前协议有没有效,今天我们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婚前协议的资料,夫妻婚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