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首付多少合适,怎么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般来讲,买房时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和首付一部分,剩下的则贷款慢慢还。一般来说一个普通家庭承担不起付清全款的压力,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合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相关的知识。

一、贷款买房多少合适

贷款买房就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关于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申请,并且提供合法的例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按照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在银行审查合格后,可以向购房者承诺发放相关贷款,然后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以及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等,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同时银行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购房者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自2015年以来,央行总共做了5次降息,5年以上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从年初的6.15%,降到了4.9%,而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从4.25%,降到了3.25%。因此,现在其实可以说是房贷利率的历史低位,贷款买房非常划算。

那么,面对低利率,贷款买房首付到底多少才合适呢?应该如何重新选择呢?我们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银行方面。

那么贷款买房首付要多少呢?因为每个地区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楼盘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系也不一样,所以造成贷款层数也是有差别的。在属于一次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房屋面积不超过90平米纳首付可以为二成,但是在第二次置业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首付就需要为五层,但是如果是叁次房的情况下,一般银行是不会给予贷款的。

通常情况下,人民银行会规定房贷首付的比例,比如首次使用公积金,如果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 (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若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 付含30%及以上。

但在具体操作上,银行对限购城市和非限购城市的规定会有所差异,银行和银行之间也会有所不同。

就拿在北京、上海购买首套房为例,一般首付要求最低为3成,这就无形中调高了买房门槛,达到限购 的目的。

与此不同的是,像在天津等多数二线城市,楼市与前者比较,相对来说没有那么火爆,所以首付的要 求比较宽。

另外,根据去年刚推出“9·30”新政,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 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这又给广大购房者带来了方便。

除此之外,对于首次购房,各地银行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比如有的银行会要求购房者必须是以前没有 过买房贷款记录,又或者是名下没有房子的人群,亦或是有房贷但已结清的客户。

除此之外,要判断贷款买房首付到底多少才合适,你还得清楚房贷首付比例受哪些因素影响,这些因 素会直接影响到你的抉择。

同时目前如果申请贷款买房,在购买新房与购买二手房时,贷款首付的计算也是有较大区别的;在办理新房的贷款时,首付款一般是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作为参考,并且会根据个人贷款次数以及个人贷款的信用程度来进行多方面的审核并且制定相应贷款比例;办理二手房屋贷款则是根据银行方面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来进行房产价值评估,计算出来的二手房评估价就会作为参考价格。因为一般二手房评估价低于市场价,同时评估价大多为二手房市场价值的80%-90%,部分房屋可能会更低

二、贷款买房首付的计算

那么贷款买房首付要多少应该如何计算呢?其实早就有相关的公式来帮助计算了:

一手房首付计算方式:首付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

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

二手房首付计算方式: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

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

那么买房的首付是否可以也采用贷款的方式呢?其实是可以的,首付是必须在申请贷款前就要实际付款的金额,因此首付款的来源是贷款,借款还是自己的钱都无所谓,但是首付款是不可以用所购房贷款的,因此如果想要贷款付首付,还需要使用其他有形资产来贷款,但是这样就会同时面临首付和购房的贷款了,所以建议尽量还是能通过其他方式来获取首付哦。

其实贷款买房如果是首次购买房产,优惠力度还是很不错的哦,花明天的钱享受今天的房,但是也要注意合理选择房屋类型,避免还款压力过大的哦。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以上就是买房首付多少合适问题的回答,同时我们还为您提供了如何计算首付的方法,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对以上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建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到当地房地产相关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回迁房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回迁房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回迁房房产证本人去办理,大约在十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下来。1、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


·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 安置面积该如何计算
      一、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该如何计算?  1、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


·一、房屋买卖继承赠予税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继承赠予税费的规定是什么?2017年最新房屋遗产继承税征收标准,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


·在我国房产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国房产开发的概念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


·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怎么办
      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怎么办 一、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手续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未婚(离婚)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


·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对于企业来说国家也会按照规定来征收房产税,企业房产税根据出租等不同情况会有不通过的征收标准,很多企业的所有人不知道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什么以及缴纳企业房产税有哪些的注意事项,下面由我们来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


·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1、查册。 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 2、签约。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 3、晒图、递件。 晒图资料:需提供房地产证原件。 递件资料:房产证(共有证)原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买...


·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可以做抵押担保物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产可以做抵押担保物吗?不可以,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用途包括个人购房、购车、消费、经营及其他合规合法等多种用途。申请个人房屋抵押贷款...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子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手上最重要的不动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也往往会因为房子的问题而出现争执。那么,新婚姻法颁布后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有什么变化和影响,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一一解答。 一、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及各类情况 婚姻法分...


·房子20年产权到期后续费要多少钱?
      房子20年产权到期后续费要多少钱?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二、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