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

一、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涉嫌强奸罪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有关的证据材料。

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三、强奸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强奸罪的法定量刑标准规定的很清楚,可是,我国诉讼活动具有的一个最鲜明的特征就是法官是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的,而法官在裁定对嫌疑人的刑法标准的时候,必须要有案件的详细材料才好分析,法官也不会完全不考虑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量刑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其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中院判决后多久能拘留?
      中院判决后多久能拘留?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


·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即使是被判处了死缓的犯罪分子,但是只要其在监狱中认真改造,也是可以申请减刑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在一些情况下死缓犯也是不可以减刑的。那么,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有哪些,请看我们下文介绍。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


·刑法对于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
      刑法对于犯罪中止的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


·贪污罪共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罪共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在贪污犯罪当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然而您都清楚如果出现了共同犯罪,就需要先区分不同罪犯的具体身份,结合实际的犯罪身份来作出处罚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适应。那一般贪污罪共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贪污罪共犯的量刑标准是...


·非法侵占罪最新量刑标准
      《刑法》中对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犯罪,但此时要求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侵占罪,另外对于侵占罪可能有些人会说成是非法侵占罪。那我国对侵占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我们提供非法侵占罪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非法侵占罪最新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


·关于行为人的行政拘留在哪关押?
       行政拘留应该属于行政处罚中,处罚力度比较严重的一个处罚。那么关于行政拘留在哪?行政拘留一般将行为人关押在当地的拘留所里面,和监狱是不同的地方,监狱一般都是关押犯人的地方,还有一个内容也是非常容易混淆的就是看守所,看守所,拘留所,还有监狱这三个内容要弄清楚,否则很容易混淆。 一...


·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个千千万万的人们关注的问题和热点。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而不再仅仅是看重食品的数量。那么一旦食品涉及到安全问题就会成为众矢之的,那么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


·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听到判处管制6个月。其实,在我国刑事处罚中,具体的人身刑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那么您知道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吗?具体又有哪些特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管制是一种什么刑罚 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及案件的人可以找其他人代替辩护,其中很多人会选择律师来做自己的辩护人,因为他们对于法律更加专业,即辩护律师,但是法律对于辩护律师也有一些规定,限制其行动范围,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辩...


·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由于社会需要发展,那么久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经济活动,犯罪行为人抓住时机,利用企业单位在进行经济活动之时,欺骗他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此外,个人也是非法集资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的量性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犯罪对象有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