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完合同后业主毁约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签完合同后业主毁约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意思就是,在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合同即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几种无效及可撤销相关情形,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双方当事人合同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在购房合同签订以后,即表示合同成立,房东违约,就应当负相应的违约责任,房主违约之后,购房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主张权利。1、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房主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购房人就有权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2、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合同对方违约的,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主支付违约金。3、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人往往要支付一部分的定金,合同对方违约,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向房主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二、签完合同立刻反悔算违约吗合同自当事人达成意合签字即生效。虽然只是才签完合同,但是一旦签到就是有效的,即使立刻反悔也算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1、完全未履行的介绍不履行,又称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对自己所负义务根本未履行。具体来讲,是指债务人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行为。前者指履行不能,后者称拒绝履行。[5]二者的区别,主要反映在债务人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不履行是因为客观上无履行能力,而不是主观上不愿履行;后者不履行是由于主观上不愿履行,而不是客观上无履行能力。2、不完全履行的介绍除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外,还包括部份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错误等其他违约行为。对于部分履行,债务人可分别按部分履行不能、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因部分履行致债权人丧失实际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对履行方法不当或履行地点错误的,债务人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均构成为违约。如《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提前履行行为,只要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不能按违约处理,判断当事人的履行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主要履行行为是否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不能一概而论的。当事人在进行相应的约定后都是可以签订相应的合同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在合同中也是需要写明约定的具体事宜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信息,只有签到合同才能保障自身的权益,为了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也是可以在合同中写明违约的具体责任,这样也可以避免对方违约而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


·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现如今,我国流动人口的数量是比较多的,尤其以外出务工的人员居多。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住宿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很多人都会选择价位比较合理的出租房,下面为了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租赁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国家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标准 违约金是指当事...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的内容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的内容 销售商或者某些企业订购了大量的商品需要运送到目的地,很多时候会选择通过包车的方式运输,为了明确运输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承运方和托运方需要签订运输合同。那么具体公路运输合同格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分享一篇公路运输合同范本。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 ...


·居间合同纳多少
      居间合同纳多少税 一、居间合同纳多少税? 1、根据税法规定,征税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等,而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间居合同所得税征收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税。 2、个人所...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合同的法定免责事由和合同的约定免责事由,而这其中约定的免责事由是我们无法提前预知的,必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那么您知道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法定免责事由...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有时候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已经履行完合同了,所以很多人都会问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会太在意这个问题,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一问题有什么规定呢?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的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


·委托合同应当怎么写?
      委托合同应当怎么写? 委托合同是指收到委托的人用委托人的名义去帮委托人干委托人的事情,委托人根据他和受托人签订的合同来跟受托人按价支付应有的报酬的协议。然而,委托合同应该怎么写,我们有需要注意什么呢? 第三百九十六条 【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什么是建设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二、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一个概念,与诺成不一样的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之外,还需一定的交付行为。 三、...


·委托合同终止原因都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原因都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


·合同过期多久不能起诉?
      合同过期多久不能起诉?合同过期后不论期限长短都依旧可以起诉,在合同违约后,起诉时间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这个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在不同的时间起诉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当然这个法律效果直接影响但是人的权利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双方合同毁约如何处理?双方合同毁约的处理方式是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不严格区分故意或过失,即过错程度在民事责任承担方面意义不大,但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如要承担民事责任,就要考虑双方过错的大小。此时,过错的程度就变得非常重要。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