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法吗?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转让土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3、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4、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综上所述,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除了出让外,还有转让形式,具体包括出租、抵押和买卖等。如果被转让的土地没有取得土地证,这样的转让是不合法的,签订合同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作为转让土地一方当事人,要审查土地是否具备转让的条件。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


·一、长沙哪个地段买房子比较合适?
      一、长沙哪个地段买房子比较合适? 1、繁华商业区和次繁华生活区 虽然这两个区是两个不同的地段,但是在长沙,繁华的市中心和次繁华生活区的界限不是特别分明,区别不大,所以我们就先放在一起说了。 在长沙说到闹市具有代表性的一定要说是五一商圈了,可以说是长沙的金名片了。目前来...


·征地补偿斜坡山怎么算面积
      征地补偿斜坡山怎么算面积 一、征地补偿斜坡山怎么算面积? 斜坡山的面积实测面积计算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并且当土地达到一定的数额,尤其是十平米以上,就需要上报,得到批准。 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黑山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35000元/亩;建设用地:35000...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


·农村宅基地房屋有房产证吗?
      一、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怎么办,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土地几乎是您离不开的资源。但是,在对土地使用的时候,并不是随便使用就可以了,一定要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并且还需要合理的对土地进行使用。因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为了方便您办理,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经济发展的动脉就是公路,对于农村来说,想要发展经济,加大和外界的联系,无论从事农副产业还是其他产业,都需要有公路,因此现在很多地区,国家为了加强农村的发展,在全国都开展了国家修路征地补偿工作,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因为国家修路征用的是农村的耕地,因此修路最...


·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有,但是对于一块土地公民有土地使用权,对这块土地有着一定的支配权力,因此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土地使用证变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情况,这些问题在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和规定,要依法进行处理,那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五堰街办、二堰街办、武当街办、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街办)、东城开发区。 补偿标准:耕地:55400元/亩;菜地:78668元/亩;果园:60940元/亩;茶园:60940元/亩;精养鱼池:6094...


·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不少在异地的朋友都因为粗心大意而丢失了身份证,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此时,您可以考虑在异地补办一张身份证。那么,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有哪些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1、 先说一下所需要的材料,异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