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还个人债务可以主张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共同财产还个人债务可以主张可以吗?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一方所欠的债务,没有理由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综上所述,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财产及债务,共同财产应当本着双方平等的原则分割,一方有个人债务的,不能主张用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是个人承担的,对方没有清偿的义务。发生在夫妻结婚之后的债务,一般都是共同债务,除非一方能举证是个人借债。



·人在拘留所欠我的钱怎么要
      债务人被拘留后,应当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菜贩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应该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欠款欠条、货款结算单等确凿证据,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时候,就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假期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可能事情就很复杂的了。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我们知道,一般公司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信用都要差,所以,大多数公司发行债券时被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少数大公司因经营良好、信誉卓著,也可以发行信用公司债。那么我们所说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什么是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或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请向买方或业主方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保函规定金额的预付款。 保证书...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


·信用卡判刑后还用还款吗?
      信用卡判刑后还用还款吗?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会影响债务人今后的生活。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


·网贷有逾期还能贷款吗,有什么影响
      在我国社会信息发达的今天,网络已经能够解决越来越多的问题了。相关的公民在网上申请贷款,但是一旦这类网贷逾期的。我国的相关的银行在收到这类人的贷款申请时,会根据多方面考虑,决定要不要下方这类贷款。一、网贷有逾期还能贷款吗有什么影响网贷平台如果已经接入央行征信,个人征信就会显示逾期记...


·借款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借款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一、借款是否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


·一、信用卡借给别人还不上怎么办?
      一、信用卡借给别人还不上怎么办? (1)直接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信用卡并还清透支所用的金额及利息。 (2)证据证物: 1、银行账单或催款单 2、银行出具的存款回执 3、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如刷卡时的签名及鉴定和对方银行取现时的录像资料等。 (3)可以先...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一、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双方当事人存在真实借款关系是写借条,因为这可以说明对方借自己钱财,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借条和欠条之间还是存在区别的,具体如下所述,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