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2级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2级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5、住宿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6、营养费


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


7、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定赔偿系数×【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发生了人身方面的损害的话,那么千万要注意进行一个伤残等级的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它会直接的影响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的大小,所以大家在这个伤残等级鉴定方面一定要保持慎重。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构成交通事故工伤,那么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而此时在交通事故中,肇事的一方自然也是需要作出赔偿的,就会涉及到双重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


·实践中,因司机醉驾而发生惨烈交通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
      实践中,因司机醉驾而发生惨烈交通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对醉驾行为有着严厉的处罚制度。司机醉驾被交警查获之后,除了会接受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刑法对醉酒驾车怎么处罚?醉驾的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醉酒驾车...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


·商业车险上调的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上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商业车险上调的规定是怎样的? 车险实施新规:出险5次以上来年保费将翻倍。 车险改革后,不出险或出险很少的车主保费会更便宜;而出险多的车主,保费会更贵!新方案中, 出险2次,保费上浮25% 出险3次,保费上浮50% 出险4次,保费上浮75% 出险...


·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
       一、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 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的意义体现哎一下两个方面: 首先,附随义务的确立反映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弥补了传统债法的不足。通说认为,附随义务的形成,其理论基础为诚实信用原则。在现代民法中,诚信原则有“帝王条款”之称。当合同所约定的...


·购车违约金合同怎样写?
      购车违约金合同怎样写?违约金的合同需要双方协商来进行写,期间所定的金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


·交通事故去法院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等。而要是去法院起诉的话,则就要知道去法院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打官司流程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


·一、二手房交易政策?
      一、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 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


·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现如今,中国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国民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逐步增强,那这少不了打官司、上法庭,法律是全民的,任何层次的人都知道通过法律维护权益,那么少不了有困难的群众,这时应该怎么办呢?不维权了?别急,今天我们就来和您聊聊关于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南京逆向行驶自行车怎么处罚
      南京逆向行驶自行车怎么处罚?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按照规定行车才能保障道路的畅通,任何人不得违反这样的交通规则,如果违反了交通规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道路上无论骑自行车的人也是要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