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3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签订抵押合同未设立抵押,抵押权不成立,抵押人是否仍应承担担保义务?1、法律并未禁止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使用其个人印章订立合同,且实践中亦存在加盖个人印章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如果当事人一方否认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中所加盖的个人印章系其所有、系其加盖的,在对方当事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后,否认的一方当事人应提交相应证据对其主张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权不成立,但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抵押人应按抵押合同约定,履行抵押担保义务。当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合同上的担保义务时,抵押人应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承担责任。抵押合同的订立和抵押权的设定是不同的法律事实,抵押合同的订立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有关抵押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属于《合同法》的范畴;抵押权的设定,是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所产生的结果,属于物权变动的范畴。因此,当然应明确区别抵押合同的生效和抵押权的设定。



·夫妻婚前个人债务要如何处理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它也有可能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婚前个人债务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此外,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债务应该怎么去认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夫妻婚前个人债务要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所...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那具体来说,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若是出现约定不清楚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借款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一般借钱给他人,债权人肯定是希望债务人可以力保能够及时还款。但是实际生活中,债务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多的,而这其中尤其是以欠债不还的纠纷居多。(一)可直接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法院受理后确认借贷关系明确的,可缺席判决,并对...


·帮人担保贷款他现在还不了应该怎么办
      帮人担保贷款他现在还不了应该怎么办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


·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什么意思?
      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什么意思?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逾期付款利息按逾期付款违约金确定与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债权人逾期付款利息”的本意并不矛盾。 对于法院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中同期的正确理解应按银行的规范进行,首先应当区分同期是在“期内”还是在“期外”,即:...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指还款期限是一年后。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债权人起诉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人起诉注意什么问题 一、债权人起诉注意什么问题 1、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


·个人借了借贷宝的钱不还会怎样
      个人借了借贷宝的钱不还会怎样借贷宝欠了钱长期不还,会饱受催收的骚扰,而且借贷宝逾期产生的利息也不少,征信也被抹黑了。至于你会不会坐牢,要看借贷宝是否向法院起诉你。如果借贷宝在诉讼中获胜,那么,你最好自行还款判决,如果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地步仍不还款,就有可能坐牢。现在网贷有大数据,...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一、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