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接受审查确认。只要在前未曾有过,申请后基本上都可能被确认授权而得到法律的保护。二、专利权取得的程序是怎样的(1)专利的申请。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附有图纸;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也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2)专利的审查和批准。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局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就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主体可以是发明此项技术的创始人,也可以是转让人,当一项技术创造出来时,若不及时申请专利权,被他人进行盗窃使用时,便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的取得是依照专利权人的申请取得的,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才行。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实施并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请求保护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权利以及在产品上标明专利权的权利;义务包括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以及缴纳年费的义务。二、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规定1、专利权人的...


·哪些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有人发现自己经过申请通过的专利,在使用过程中却被专利行政部门告知自己的专利无效,对此专利所有人对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无效决定表示不服,认为其不合法且不合理,在提起行政复议之前想了解一下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


·商标无效宣告补充证据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补充证据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宣告补充证据有哪些?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宣告商标无效的需要补充的证据包括以欺骗的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证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谁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谁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这里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与商标专用权人。其中,前者是指谁有权利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的申请,而后者则是已经取得了商标权了。那么现实中,谁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根据不同商标类型的法律法规的注册和管理办法,各...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 这里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一、哪些情况下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 (1) 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 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法条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一、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说起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除了要知道具体的保护范围、方法以外,作为商标权人还应该知道我国关于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这样才能在保护时间内更好的行使自己的商标权。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少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


·国内专利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国内专利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国内专利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1、收集证据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