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租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1) 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签定租房合同,对于各项费用的交纳做好规定,以免日后出现争执。特别要对退租的内容做详细规定,以避免一些恶意的房东借机不退押金或少退。3) 合租房的对象最好是找和自己志趣、爱好相同的一些朋友、同事、同学,大家彼此熟悉了解,合租一套住房可以共同分担租金,又可以在生活上相互照顾帮助。和原先不认识的人一起合租房首先要与对方互相留下身份复印件、工作证等证件及联系电话,核实对方的身份,并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4) 房要注意安全,晚上锁好门,反锁好,贵重物品收藏好,贵重的钱物要随身携带,不要放在出租屋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保持室内的空气流通。5) 租房时要尽量多看几套房子,多作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安全、卫生等。6) 租房时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最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参谋一下会更好7) 租房合同要细,如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要在合同中注明归谁来交纳,以免争拗。8) 同时,如果你已看中要租的房子,先别忙签合同。在签合同之前,还应核实出租人是否有对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二、租房合同没到期能退押金吗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东在没有知会租客情况下进入房子属于违法行为。因为,租赁合同签定之日起,房屋使用权就归租户所有。只要在合同期内,租户没有违约,房屋就属于租户的住宅,任何人在不知会宅主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公民住宅,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注明,房东可以自由进入租户抄水电,维修等,就不算违法。



·安置房过户费用具体有哪些
      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个别地区的政府就会修建想要的房产来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我们称这样的房产为拆迁安置房。实践中,需要对这样的安置房办理了过户,那么才能真正拥有所有权,而此时安置房过户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安置房过户费用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安置房...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对于您来说是很重要的,在结婚的时候,您肯定没有想太多。但是,由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节奏都比较快,有时婚姻生活反而显得很脆弱。离婚以后,夫妻间的各种问题也就暴露出来。其中,您在各自维权的时候,对房子的争夺是比较引人关注的。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


·离婚后买房按揭是算首套房吗
      一、离婚后买房按揭是算首套房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


·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离婚人数一年个月多,离婚率也是急剧上升,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主要的问题集中在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这些问题的详细说明和规定,那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后房产...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房东有责任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房东有责任吗? 根据上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阐释来看,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老百姓辛苦一生可能才会买套房,所以这么重要的事绝对不能大意。买房过程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下来网站的我们将为您整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16年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16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离婚数日后又上诉要求分房产这个要求法律支持吗
      离婚数日后又上诉要求分房产这个要求法律支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监护人卖房属不属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没有权力将
      监护人卖房属不属于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是没有权力将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变卖的。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离婚按揭房是不可以去名字的。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夫妻双方,双方无权变更住房名字。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完毕房产证,再去办理过户更名。双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等以后住房贷款还清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办理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