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级别的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级别的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如何判断判断故意伤害他人是否构成犯罪,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 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造成伤害,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在一般情况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加害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复。



·实际上单纯的醉驾行为,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取得都是非常的直接的。
      实际上单纯的醉驾行为,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取得都是非常的直接的。但是如果醉驾以后还造成了其他的交通事故的话处理起来就相对比较麻烦,因为交警部门还需要结合交通事故的现场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且司机对于醉驾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但是需要提前了解一下醉驾申请行政复议...


·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量刑的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


·刑事案件哪些人可以申请回避
      刑事案件哪些人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社会上的犯罪行为,由于其内容的复杂性以及性质的不稳定性,所以相关的法律条文为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对于其内容在不断进行着完善与细分。对于犯罪主体来说就有不同,有着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之说。那么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下...


·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的认定是什么?
      淫秽物品对社会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很多时候这种淫秽物品毒害的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会给社会风气带来恶劣的影响,因此国家法律对传播淫秽物品有着严厉的打击,维护社会的风尚,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贩卖淫秽物品罪有着严格的惩罚,那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的认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这是两个罪名,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持枪罪和寻衅滋事罪,对...


·法律中规定的刑事二审期限是多长
      法律中规定的刑事二审期限是多长启动刑事二审程序,可能是因为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而提起上诉,当然也有可能是检察院进行抗诉。而进入了二审程序之后,对具体的审理期限也是有要求的。那法律中规定的刑事二审期限是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二审期限一般是多长 第二...


·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由于刑法修正案中对作弊行为进行了规定,作弊入刑后的首次高考即将来临,也被称为最严高考。罪名中“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情节严重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呢我们将做详细解答。一、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将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一进行比对的,如果同时满足构成要件的内容,那就可以认定构成该罪。在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就包括了客体,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


·盗窃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一般盗窃的各省都有本省的追诉标准,有些地区5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有些地区要达到2000以上才构成犯罪,具体还是要参考本地规定。那到底盗窃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盗窃罪的定罪数额是多少?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