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时效中断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二、 时效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特别时效
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时效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年的时效期间还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在有的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工人的劳动报酬很多到年底才结算;还有些劳动者为了维持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不敢主张权利。如果都适用一年的仲裁期间,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情况,则没有维系劳动关系这样的顾虑,因此本条第四款作出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的规定。
在法律上,不仅仅存在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问题,许多法律条款都有时效,比如说民间借贷、担保等等。之所以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一方面是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另一方面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驶权利,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在遇到劳动争议问题时建议先咨询的律师,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


·一、员工受伤期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受伤期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


·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一项完整的建筑工程所需包含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当然,涉及到的税费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国家该如何对于这部分的税费进行管控呢?一般来说,以票控税的方式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什么原因导致的?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个人在这家公司工作,但同时有可能被其他的与这家公司有关的公司借调过去帮忙,如果在这期间不发生什么事情还好,但若发生工伤该由谁赔呢,也就是说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


·离退休时间5年内不能辞退吗?
      离退休时间5年内不能辞退吗? 一、离退休时间5年内不能辞退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


·法律规定的童工
      法律规定的童工 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 (1)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的; (2)利用寒暑假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 (3)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


·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鉴定结果书是申请劳动赔偿的必要文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也要去申请。在受到工伤之后应该尽快去申请认定,如果超过了鉴定时效就无法索赔,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个人工伤认定时效...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工程承包是许多单位必不可少的利益手段,对于业务往来,制定一份工程承包合同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对于新手来说,工程承包合同的书写是一个难题,具体应包含哪些信息,如何划分责任?我们为您找到了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一则,希望能帮助缓解您的燃眉之急。 工程承包合同范...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企业辞退老员工一般会采取预告性辞退的方式。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


·加班费和双倍工资有什么区别?
      加班费和双倍工资有什么区别?两者的适用情况是不同的,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双倍工资的待遇一般适用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时。二、加班费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