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年合同到期没续签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金按实际情况及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年合同到期没续签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金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在正常的工资发放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到期,没有续签,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准备,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出现问题,因为有关的程序需要当事人进行资料的收集,在实际的生活中,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是较为普遍的,所以自己一旦无法及时的解决,可以咨询有关的专业人员。



·保险合同的解除有哪些形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


·找装修合同诈骗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找装修合同诈骗的预防措施有哪些?装修是业主买到新房之后需要办的一个必要的事情,也需要耗费一笔不少的资金。为了避免遇到找装修合同诈骗,从而造成财产上的损失,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一、签订装修合同要注意什么事 1、注意公司...


·一、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情形有什么?
      一、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情形有什么?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合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当事人想要诉讼都会受到时效的限制,合同诉讼也不例外。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诉讼的时效究竟是多久呢?此外,在解决了时效问题之后,我们还要知道的是应该去哪里起诉,那在法律上,对于合同诉讼应该如何选择法院管辖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


·一、出租人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


·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一、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当面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委托人要出具代理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


·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
      生儿育女这本来就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一种基本的权利,只不过现在人们是为了学业或者是工作有的时候会合理的安排受孕期,只不过是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职场女性绝对不能够因为怀孕的这件事情就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可能有些女职工自己还不是特别了解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 一、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


·协议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
      协议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 一、协议解除合同有什么条件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


·无效合同的违约金是否有效
      无效合同的违约金是否有效我们都知道,合同一旦经过认定为无效,那么合同中的内容自然也就视为无效,但是还有一些情况,比如购房合同中一方并不知合同无效并且已经付出了定金,但是合同无效且卖方并不退还定金和交付房屋,难道这时合同的买方只能吃哑巴亏吗?下面就让我们来谈谈,无效合同的违约金的问...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划分依据是什么?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划分依据是什么?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