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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复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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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复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不需要,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意向复婚的男女双方应持有以下证件和证明:

(1)双方的户口证明,也就是人们说的户口簿。

(2)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主要就是士官证、军官证等等。

(3)当事人双方均要出示居(村)委会、所在单位或团部及以上机关开具的婚姻证明,以及离婚证件:如离婚判决书、离婚证。

《民法典》以及《婚姻登记办法》规定复婚双方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曾经存在的夫妻关系的,之前就已经通过法定程序离婚,也就是解除了之前的夫妻关系。

(2)现在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双方都不存在其他的婚姻关系。

(3)男女双方自愿复婚,重新缔结婚姻关系。

二、复婚的流程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程序差不多,如下程序: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假使双方只有离婚协议书而拿不出离婚证,那在法律上其实双方从始至终都根本没有解除过婚姻关系的。因此,在复婚登记的时候,一定需要有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这些有效证件,并且复婚的登记办理和第一次结婚的整个流程都是一样的,除了离婚证以外,需要的证件也没有什么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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