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法人成立的条件是指法人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成立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要件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法人的种类、规模不同,其所需的财产和经费的要求也不同。(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这些都是法人必须具备的。(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法人的特点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公司法人在设立成功后,一般具备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特点。法人在公司重要事情上是具有重大作用的。同时作为公司法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若是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收购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


·诈骗公司客服怎么判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客服明知道公司进行的诈骗行为依然为期工作的,按照从犯处罚,量刑范围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


·私募基金如何注册公司?
      私募基金如何注册公司? 一、私募基金公司 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基金公司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对于否定抽逃出资股东的情况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处理,股东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不能抽资退股的,不能以抽资退股的方式取消其股东身份,以避免公司注册资金减少,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但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转让的...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
      公司的隐名股东有效力吗?1、隐名股东和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公司内部是有效力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


·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的,此时为了企业的利益,也为了公共利益,法律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才行。如果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了,那么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公...


·股权转让要隐名股东签名吗?
      股权转让要隐名股东签名吗?需要隐名股东签名,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


·公司股权转让代办价格及所需材料
      公司股权转让代办价格及所需材料 公司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方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股权变更需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变更还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总之,程序比较繁琐,一般选择律师代办比较省事,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关于公司...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问题,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都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对于公司变更法人章程以及公司章程更改相关资料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今天征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一、变更公司法人章程 公司章程仅规定法人代表是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一般不规定...


·公司法方向律师需要具备怎样的知识要点?
      在我国律师这一职位是非常受人尊重的,其不仅对法律知识的很熟知,还要通晓法律技巧,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员,在司法途径中获得胜利,是一个具有正义工作。那么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司法方向律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法方向律师需要具备怎样的知识要点 首先要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这是做...


·企业宿舍拆迁怎么补偿?
      企业宿舍拆迁怎么补偿?关于企业宿舍拆迁引发的争议一直很大,有些人认为企业宿舍拆迁,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是属于企业的,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企业宿舍拆迁,所获得的赔偿金是属于住宿人的。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一、企业宿舍拆迁怎么补偿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