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已设定抵押的二手房可以买卖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已设定抵押的二手房可以买卖么?

不可以,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这就是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过抵押权利人的同意。

一般地说,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已经被抵押,则一旦出售人不能履行其以该房屋担保的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房屋拍卖,并且以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这种情况就叫做抵押。而正因为抵押,购房者如果在购房前没有意识到该二手房上设有抵押,那么其就不能如约获得该房屋,最后也只能请求出售人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故而,应该怎么判断设有抵押的二手房,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一般来说,判断方法有两种:

1、询问出卖方。该二手房是否设有抵押,出卖方应该最清楚。购房者可以通过要求出卖方提供相应地房产登记材料和存单,以此来判断该二手房是否已设定了抵押。当然,如果出卖方刻意隐瞒,或者不清楚的话,就只能采用第二种方法。

2、到房屋登记机关查询。购房者可以和房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或被冻结,这是最有效也是最准确的方式。如果登记簿上,注明该房屋并未设定抵押、被冻结或者其他瑕疵权利的,那就可以判断该二手房是完整的。

二、二手房购买注意事项包括几种?

以下八大注意事项,您可要记住哦。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确定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是否和产权证一样?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 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双方是否履行二手房的程序?

关于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 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 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 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明确付款方式

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 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7、 确定交房时间

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 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

8、违约责任不容忽视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 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当中没有绝对的禁止抵押的二手房的交易,房子的抵押有可能是,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或者因为其他的债务债权纠纷,暂时把房子给抵押出去了的,还是奉劝大家买二手房的时候,最好不要购买那些还处于抵押登记状态当中的,如果抵押权利人同意了的话,还得办理相关的证明手续才能解除买方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多人会积极的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办理过预告登记证明的人来说,在办理相关登记的时候会对其具体内容不太明白,比如预告登记费收费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一下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您。 一、预告登记费收费...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出借人后,一旦破产倒...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出卖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 ,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


·夫妻离婚房子没有办法卖怎么说?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资产了,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妥善的解决好房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否则就容易引发纠纷。如果房子没有贷款,双方可以选择将其卖掉,然后平分拿到的房款。那么夫妻离婚房子没有办法卖怎么说?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夫妻离婚房子没有办法卖怎么说?...


·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在子女还小的时候,父母可能就会先出资给子女购买房产,这样也算是一种投资吧,不过此时一般房产都是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而日后夫妻离婚,可能就会觉得房产是自己当时出资购买的,就想要来分割。那通常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


·如果买房子都注意什么
      如果买房子都注意什么1、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算是比较严重的了,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楼体不稳定;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墙体空,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暖...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
      注册公司之前需要有个固定的工作地,还要租赁房屋,租赁房屋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公司租赁房屋不同意个人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严格的规定,那么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的时候承租人该怎么填写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讲述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的相关内容。 一、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


·什么是房屋拆迁?
      什么是房屋拆迁?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二、拆迁补偿...


·出租房屋的常见纠纷都有哪些
      众所周知,我国的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买不起房子,只能租房。然而,房屋租赁过程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的房屋租赁纠纷也呈现出多种表现形式。那么,出租房屋的常见纠纷都有哪些呢?实践中,出租房屋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通过下文的阅读,您将得到答案。 一、出租房屋的常见纠纷都有哪些 ...


·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
      现实社会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在租赁房屋的问题上。作为租房者,他们在购买房屋时不得不顾虑很多。事实上,房屋租赁确实有很多陷阱。那么,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呢,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知道这些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都非常重要。读完下文,相信您一定会有所了解。 ...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相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