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满后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满后怎么办?


1.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2.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3.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商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商铺拆迁计划,则该商铺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商铺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4.如果国家有商铺的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且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5.商铺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商铺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二、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可不可能是70年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50年。所以这两种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说法都是正确的。


2.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来画定的,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3.其中,商铺土地为划拨用地的,其使用商铺使用权年限是没有限制。人们一般都认为,商铺的使用年限也就只有40年,但事实不是这样的。目前市场上买卖的商铺,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其使用年限有所不同。


4.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50年。你所问的情况要看取得的商铺证件上对你楼下商铺的用途性质是怎么定义的,如果是纯商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综合50年,如果也是店铺规划为住宅那就是70年,不过其性质不是商铺了。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在我国国家土地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具有一定使用期限,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在四十年左右,在此期间是不可以进行非法交易的。若是发现相关行为的发生,将会受到法律追究。土地的使用是为了更好发挥土地资源的作用,商铺的使用就是其中一项利用体现。




·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该如何办理
       在我国对土地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这类资源通过我国的合法部门的审批才能够进行使用,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是指相关的使用年限是50年。下面我们就土地使用权只有50年该如何办理,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般住宅房屋是私有财产,是永久拥有的。土地使用期到了以后可以申请继续取得后继使...


·动迁土地使用证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动迁土地使用证的补偿规定是什么时代在不断的发展,国家的旧城改造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国家在对市民的土地进行拆迁的时候,国家规定,必须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以后,才可以进行行动迁。我们持有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对土地拥有占有权。如果国家要进行动迁,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动迁土地使用证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当中的农用地,一般都是在本村村委会的主持之下依法承包给当地村民的。在土地承包的过程当中,都是严格遵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农用地在承包过程当中是有着相关的审核程序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房屋等地上附着物...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征收土地的话,政府都会给相应的老百姓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主要是包括经济方面的补偿。当然在征收土地之前需要发布相关的公告,比如说征收土地补偿公告以及安置方案公告,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一、根据法律...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龙州镇、上龙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45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9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23元/亩到12892元/亩之间。 武德乡、金龙镇、逐卜乡的补偿...


·为什么自家的宅基地不得随意翻建?
      1.乱选地址。改建改建,就怕你改了地方,或者多占了地方,一般对这个管理特别严格,当时批的哪里就是哪里,不能乱换位置,也不能在不能建设的地方建宅子,比如耕地上是不许的。 2.建设超标。翻建改建宅子是不能超过宅基地标准的,少占了没人管你,多占了肯定是不允许的,虽然有可能暂时没人找你...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政府真是政策频出,先从地方政府广州首先提出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政府真是政策频出,先从地方政府广州首先提出租售同权的含义和政策,接着国家又开展了租售同权的十二个试点城市。杭州就是其中之一。虽然目前还没有完全落实,但是您对此已经是议论纷纷,而最受人关注的点有一个,那就是,杭州租售同权对房价有影响吗? 一、租售同权 17日广...


·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什么条款? 无偿租用土地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农村土地转包是否需经发包人同意?
      农村土地转包是否需经发包人同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须经发包方同意。在没有法定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推定发包方同意,进而认定土地转让合同有效。承包人其承包的土地私自转包,且违反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必然引起两个法律后果:一是该转包行为因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而归于无效...


·?不当出生案件中小孩的诉讼地位怎么定义?
      ?不当出生案件中小孩的诉讼地位怎么定义? 应当将小孩列为不当出生诉讼案件第三人,理由如下: 一、小孩不是原告。 首先,如前所述,过错医疗行为本质上侵犯的父母的优生优育选择权,而并未加害于母胎。 其次,“过错医疗行为”发生时,小孩尚未出生,胎儿属于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其并不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