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抢注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抢注异议的提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提出异议注意事项:1,一定要在初审公告之日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2,异议申请资料需要一式两份。3,商标官费每个类别500元,别忘记交哦!4,自行办理的可以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或者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受理大厅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或者其他快递提交申请材料。商标异议所需资料: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理由书和主要证据外,其他异议证据还能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不用再交那么多纸质文件了。提交在先使用商标的证据一定要能够体现出商标的使用情况,比如:将商标标识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标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要能体现出商标的使用人是申请人;要能体现商标的使用时间早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时间。商标抢注的认定依据不能认定商标抢注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性在立法上,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未规定商标抢注行为属不正当行为。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但是,何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没有认定标准,公众熟知商标是否是驰名商标或知名商标,没有法律标准和认定程序;能否从商标知名度的高低和广告费用投入的多少来评判,缺乏法律依据,使大部分被抢注商标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2] 。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益并不构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为法律并未规定他人在先使用某一商标而应得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另外,抢注行为并不是欺骗或不正当,因为对于商标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你如果不先申请注册,别人当然可以先申请注册,并没有排挤竞争对手,法律并未规定其为非法,所以判定抢注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商标抢注的审查制度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审查制度不合理中国注册商标审查制度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首先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过于宽泛。凡是领取到营业执照的任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都可申请商标注册,而不问申请人是否已经从事生产经营,也不问申请的注册商标是否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符。虽然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但是什么样的人对哪些商品或服务可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没有规定。从而导致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与申请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不一致,造成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泛滥,使大部分注册商标成为不依附于商品的“闲置商标”。其次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判定商标专用权归属,中国采用的是“在先申请原则”。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由于我国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申请及相应的有关资料之日为准。所以商标法认定的申请日期,有时并不能正确显示商标申请人的申请日期。例如,上海霞露日用品厂的“霞露”商标案,其商标注册申请报送日期是1987年6月14日,但由于工商行政部门的工作延误,商标局于1988年3月15日才收到申请,期间江苏无锡美容品厂已于1987年12月30日申请并初步审定了“霞露”商标。使上海霞露日用品厂使用了将近5年的“霞露”商标,最终还是被他人抢注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被别人抢注了,作为商标的所有人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但是提出异议也是必须要拿出实际的证所据,在法律面前没有证据是不会受理的,而且还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这样对于自己拿回商标的把握也是比较大的。



·强制注册商标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的商标法当中规定有些商品必须要强制性的注册商标。而商标的强制性注册指的是获得了商标的使用权以及商标的专有权之后,必须经过商标的主管的行政机关来注册的一个法律制度。按照我国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说是需要强制注册的商标,那么就由国家的工商行政的管理部门来进行公布。而这个制度的确...


·如何做专利无效专利权人答辩
       如何做专利无效专利权人答辩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无效的请求后,会向专利权人发送专利无效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让专利权人陈述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权冻结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冻结是指由与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 商标权在冻结期间,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无效合同,许可...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


·一般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般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


·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
      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 著作权是民法中规定的民事主体的一种权利,而且经常出现侵犯侵犯著作权的现象,照这么说,侵犯著作权就应该是民事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是否是民事行为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 侵犯...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


·商标侵权刑事责任
      如果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你就已经构成了犯罪,你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针对严重侵犯商标的合法权构成犯罪情况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构成假冒注册商标合法标识罪;第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第三:销售非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


·商标变换是什么样的流程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第二步:申请注册。①申请报标阶段:当天上报商标局当天返回商标局报送清单;②商标局审查阶段:形...


·著名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
      著名商标被抢注怎么处理?据介绍,第一种解决方案是尝试联络引证商标申请人,要求其撤回该商标申请;第二种方案是向官方呈交书面陈述,墨西哥实行商标无异议制度,相关公司可考虑在商标申请现阶段向官方呈交书面陈述,提醒官方应驳回引证商标;第三种方案是待商标核准后再提出无效申请,如果被抢注的商...


·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分几大类
      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分几大类 我国注册商标共有45大类。商标分类: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