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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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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及原则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企业破产财产按如下顺序及原则予以制定分配:
1、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分配原则:
(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破产财产分配程序
公司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如下:
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2、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3、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4、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5、其他注意事项:
(1)将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以上是我们关于公司破产资产清算分配顺序以及程序的简单介绍,希望对需要的朋友能有帮助。在破产资产清算的过程中,如何能够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是个难题,这就需要各债权人能够坐下来抱着诚意协商。如果只顾自身利益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最终倒霉的只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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