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

就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罪量刑作出了调整,这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可以说是好消息了。其中规定的八种常见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险驾驶罪,在第一条的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则也是可以免予驾驶人员的刑事处罚。换言之,也就是从2017年5月1日,即使驾驶人员有醉驾行为,那么也有可能不认定构成犯罪或者不予刑事处罚了。

从这个量刑规定来看,其实现在对于醉驾的行为已经不能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了,而即使认定构成犯罪,也是有可能对罪犯免于刑事处罚的。

1、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

(1)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要是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的。

(2)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态度,如主动停止醉驾或者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犯罪的动机或对醉驾行为本身的认识,如为救治他人而醉驾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误以为休息数小时或者隔夜之后会醒酒而导致醉驾的等等。

2、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17年5月1日起试行)

(一)危险驾驶罪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八中将醉驾入刑,一开始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其实是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之后除了会被追究交通行政责任外,同时还会受到刑事方面的处罚。但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就对醉驾的入刑作出了一定的调整,如今不是只要有醉驾情况就一律入刑了,这点还请大家注意。


·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一、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就是犯罪人员必须要与此罪的要件相符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


·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一)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


·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很多时间节点需要您注意,一旦错过的话,会导致某些法律行为无效。我国刑事诉讼法里面专门有关于期间的规定,其中详细规定了24小时和三日时效。那么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做个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


·新民诉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民诉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关系是什么
      伪证罪和包庇罪都是在侦查阶段发生的,很多人不能明确的区分伪证罪和包庇罪,这就给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带来困扰。那么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关系是什么?伪证罪又是如何认定的?针对这些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请阅读下文。一、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关系是什么1、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1)、犯罪...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
      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


·私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立案。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涉嫌抗税罪怎么量刑处罚?
      抗税罪怎么量刑处罚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1、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


·罪轻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罪轻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方面的罪轻辩护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