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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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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一、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及15项情况,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

(四)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二、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一)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双方均无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首先,交通肇事不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另外,交通肇事过程中可能出现指示逃逸的情况,若之后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那么指示的人就会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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