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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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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如果真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书有意见,可以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上诉,千万不要过了上诉期之后,过了上诉期,人民法院不进行受理案件。过了上诉期找律师也没有什么用了,所以一定要把握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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