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为多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停工留薪期为多长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标准是什么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前提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如果职工虽然发生了工伤,但伤势并不严重,可以边工作边治疗,并不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工伤职工不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2.在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内容有三方面:(1)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但应当属于福利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清凉饮料费用;(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收入。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4.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是有期限的,是暂时的,工伤职工不能无限期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期满后仍需治疗或因旧的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确定受伤劳动者停工留薪期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实际的伤情,一般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停工留薪期最长是不能超过12个月的,而在这期间用人单位也需要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工厂建立起来,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市场运作。但是,如果工厂经营管理不善,容易出现倒闭的现象,那么,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呢?我们将针对这个棘手的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介绍一下。 ...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正式入职后需要注意些什么?
      工作时赚钱的方法,好的工作可以给自己带来高质量的生活水平。我们在找工作前需要注意留意自己可以找那些类型的工作,需要从专业是否对口、自己是否有兴趣等方面进行考虑。在试用期间要让领导看到你的价值,正式入职后有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一个良好的工作态度。相信你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是特别迫...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2、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


·员工加班期间死亡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员工加班期间死亡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不执行劳动仲裁决议的情形是什么
      不执行劳动仲裁决议的情形是什么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
      关于工伤鉴定的等级划分您都已经很清楚了,一共可以分为十级,我们在此就不赘述了,但是您对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相对应的赔偿金应该都不是很了解,为了您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能够更便利的申请赔偿金,我们为您整理了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多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


·昆山17年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工伤受伤之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 因为对劳动者来说可以获得一些赔偿,以此减轻经济压力,此时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什么时候应该去做工伤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少久。这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昆山17年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方面的知识。 一般认定为工伤后3个月即可进行伤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