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从发生的原因看,合同的转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合同权利义务在内的遗产即移转于继承人。②基于法院的裁决。此类转让称为裁判上的转让。③基于法律行为。此类转让称为法律行为上的转让,如遗嘱人以遗嘱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而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但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的转让通常通过双方法律行为为之。
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二、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四)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五)根据《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六)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变更合同主体分为债权的转让与债务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生活中发生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况有疑惑的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信息。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必须满足主体合格、意思真实、内容不违法等三个条件,任何一个条件的违反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一、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要怎么写,应当包哪些内容怎么写和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如下: 1、抵押合同的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间期限为多久?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间期限为多久?一、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间期限为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


·合同到期多久能续签
      合同到期多久能续签 合同到期前,如果双方都决定续签劳动合同,只要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完成即可。但是了解双方意向需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前进行,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不同意的,劳动合同到期可能会因为准备不足而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因为超出劳动合同期,员工有权拒绝延长劳动时间,导致...


·解除合同通知书拒收有效吗?
      解除合同通知书拒收有效吗?有时候,合同双方当事人之一出于种种原因会选择解除合同,则需要将解除合同通知书寄往另一方当事人,此时可能会发生拒收的情况,那么解除合同通知书拒收时解除是否达成?对此有不少争议,在此,我们将通过几种不同的观点为您介绍法律中的相关规定。一、解除合同通知书拒收有...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线电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本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出现本身并不能构成不可抗力,但随后政府出台的延长春节假期及复工延长通知,属于不可抗力。《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所谓自然现象通常是指:水灾、旱灾、暴风雪、地...


·一、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吗?
      一、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吗?次承租人不知出租人解除承租人合同可以起诉,转租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的,无效。次承租人可以要求原承租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而且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接受你的解除行为。但民法上也有公平原...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违约分几种?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违约分几种?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违约分几种? 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


·一、出租人可以违法解除租赁合同吗?
      一、出租人可以违法解除租赁合同吗?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