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它的重要性和结婚是一样的程度,所以处理离婚案件也是需要深思熟虑。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若是适用的普通程序审理,则此时要求在6个月之内审结完毕,而起算时间就是从法院立案开始计算。不过考虑到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这个时候也是允许延长案件的审理时间。不过要求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那么才能延长审理期限6个月。民事诉讼里面有一个简易程序,对于一些没有什么争议的离婚案件,如果满足条件的话,则可以采用简易程序来对案件进行审理。这个案件就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完毕。法院接受诉讼后,可以从受理之后就开庭审理,庭审之后当场对案件进行宣判,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要等到审限快到期再开庭,离婚案没有对开庭的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只对审理期限有规定。在审理期间,如果需要审理的证据过多,还也可以单独对证据进行质证,这个时间不会算在案件的审限时间里面。如果一审没有判定离婚,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到二审的程序,需要了解的是,二审的改判几率并不是很大,所以也可以6个月后再次起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遭遇虐待、重伤害等。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哺乳、流产期间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这也是法律上对女性的保护。重新进行一审,时间和之前一样。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离婚,从时间上算要经历一年半到两年。所以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最重要的是要具备离婚的条件,第一次诉讼就宣判离婚,尽可能的缩短时间。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只要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就可以宣判离婚,这一点需要明确。如果被告方突然下落不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审理案件,法院会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方,不管被告是否看到,在规定时限内,被告不出庭,法院将会按缺庭审理。申请被告失踪的时候,要向被告人住所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还应该提供公安机关的有关证明。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经过公告查找,确实下落不明的,准予离婚。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我们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提出离婚还要孩子抚养权吗?女方提出离婚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和抚养权归属和谁先提出离婚的并无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婚后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现在很多夫妻的离婚都是由一方出轨造成的,出轨对另一方的伤害很大。通常,针对出轨的情况,往往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对于财产的分割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法院也会根据有关证据,按照原则作出裁决。那么婚后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后一方出轨离婚财产...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须到哪里办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须到哪里办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


·夫妻双方都在外且双方均起诉离婚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生计,夫妻常年在外打工保障家里的生活开销,刚好夫妻二人分开去了外地,这就使得距离造成了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那么这时候他们因为工作的原因双方都在外地且双方均起诉离婚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面的资料来了解一下。 一、夫妻双方均在外且双方均起诉离婚如何起诉 ? ...


·父母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有遇到过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按照约定或法院的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大多时候都是无计可施,连个可行的办法都没有。对此,我们总结了一下实践经验,将在下文中告诉您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一、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夫妻离婚时怎么计算抚养费数额
      夫妻离婚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是需要同时做出处理的,否则就不会允许解除婚姻关系。此时除了要确定抚养权之外,同时还要计算抚养费数额。那夫妻离婚时怎么计算抚养费数额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夫妻离婚时...


·爷爷打儿媳妇算家暴吗
      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公公打儿媳妇也构成家暴的,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


·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时不仅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子女也需要做出处理,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但是也会出现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实践中,要是夫妻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2023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如果有孩子一般是交由其中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就会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那么,地府孩子的抚养费用是如何进行支付的,抚养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2018是什么。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什么情况认定离婚无效?
      有什么情况认定离婚无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


·夫妻离婚的选择途径有哪些
      离婚的选择途径有哪些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