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相关知识,供您了解。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能否继承
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二、宅基地归属的规定
1、法律和政策对农村村民宅基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对法律上的规定做了具体解释,明确提出: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来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搬迁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笔者认为,这是指村民将原来的住房出卖或出租后,在同一村集体内又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比如你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重新向甲村提出宅基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批准。现在你已经搬迁到乙村,应该属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条件。
以上详细回答了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的问题,同时我们还为您提供了关于宅基地归属的规定的有关知识,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但宅基地问题复杂,不同情形需要注意的地方是不同的,建议此时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这样获得更准确的答案。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一人死亡是怎样处罚的?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一人死亡怎样处罚 (一)行为人将人撞伤以后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罪过形式予以定罪处罚。 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


·交社保包括什么材料吗?
      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出台的一项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表现,近几年社保不断优化,从以前只是医疗方面涉及到银行,工资,医保方面了,优化了人们的生活,那么交社保包括什么材料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的处理方式包括了报警、打保险公司电话等等。交通到场后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全责,后续要怎么处理?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相信阅读之后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全责,后续...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还要交律师费吗 (一)二审收律师费要看具体情况: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


·交通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父母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会将自己的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由于特殊的原因,父母死亡的这种情况,抚养费就成为了一个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当事人就针对抚养费的赔偿问题进行争执,不过法律上有对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交通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


·一、交通事故划伤主要责任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划伤主要责任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划伤主要责任规定是应当有造成事故的人员,具有过错的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对事故造成人员的轻微伤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对此分为两种情况,1、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超过百分之四才可以获得赔偿,二处伤残者,其中一处次重伤在六级以下(含六级)Ia值为4%至6%;五级以上(含五级)Ia值为10%;三处以上伤残者Ia值为10%;Ia值最高不得超过10%,一级伤残不再计算Ia值。二...


·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
      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与商品房的转让是一样的,此时同样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转让手续,完成房屋的过户才行。但在签订回迁房转让合同的时候,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


·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车痕险是现在的一种比较流行的保险方式,这是一项具体的保险内容,就是在车子的表面如果发生车子被划花的情况,是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保险公司的索赔是需要一定的而程序的,根据划花情况的不同理赔的程序有些不一样,那么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1、...


·交通事故后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


·开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开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开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