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什么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死亡三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1)死亡二人;
(2)重伤五人;
(3)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二)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
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轻处15%;逃逸后自首的,轻处10%。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在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情况下,一般是定交通肇事罪,然后再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间进行处罚,但如果肇事者还有逃逸等行为的话,那么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



·上海市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


·贩毒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一、贩毒投案自首减刑多少?具体减刑多少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法律上无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


·刑事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了哪些
      刑事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了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犯罪预备的主观特征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主观特征有哪些?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理由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理由包括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理由包括什么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利用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国家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共同特性,这也导致了这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争议很大,容易混淆。那么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


·驾驶员拉冻肉有被判刑的吗
      冻品要根据情况判断,如果属于禁限类,比如来自疫区,则可能构成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罪,按重量确定刑罚;如果不属于禁限类,则需要计核相应的税款,看是否达到起刑点。如果数量是4吨,估算价格乘以税率,不论按禁止进出口货物还是按普通货物算都已经达到起刑点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


·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
      故意杀人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非常严重,因此应该对犯罪人进行严惩。但是有些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是情有可原的,适用死刑明显不符合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司法实践中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 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什么?
       一、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是现代化建设基础,而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则是进行教育的最基本条件。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这样才能保障正常的...


·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同一个人在犯数罪的情况下,往往都是进行数罪并罚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有些时候可能属于吸收犯,那么此时就会是从重进行处罚。那究竟在犯数罪的情况下要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法上的关于刑罚的裁量方面的数罪并罚问题是不少初学法律的人困惑、不理解的重要知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