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1、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定义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2、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功能(1)融资:由于可交换的债券发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所以它是非上市集团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2)收购兼并:当在收购兼并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在实施收购之前发行专门为收购设计的可交换债券;(3)股票减持:可交换债券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有序地减持股票,发行人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现金,同时也可避免相关股票因大量抛售致使股价受到冲击。3、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1)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2)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3)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综上所述,可交换债券有公开的和非公开的形式,可以用于和其他公司的股票的交换,而且还能满足融资的作用,对于在股票中低风险起着不可缺少的预防作用,而且还可以有效的分化风险,所以发行风险的系数也会较低。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向申请执行人签发一个债权凭证。如果被执行人在10年之内有可被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繁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就需要交通部门进行处理,在这时很多人就会想知道“有交通事故没处理能开车吗”这个问题如何回答,下面我们就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以及无证驾驶的出发进行说明。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


·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呢?
      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呢?一、商业车险退保怎么算? 在办理了车险退保后,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一般是用投保时实缴保费金额,减去保险生效期间的应扣保费,剩下的就是应退保费。计算公式为应退保费=实缴金额-生效期间应扣保费。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计算应退保费时,一般是以月为单位,保单每生效一...


·一、汽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一、汽车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不可以,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


·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要多久出具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都是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在进行认定之后,如果双方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需要多久出具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需要多久出具...


·一、交通事故人伤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人伤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一般会赔偿多少钱应当根据伤残的具体情况而定,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在我国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是分为十级。伤残等级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


·醉驾是这几年来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它不
      醉驾是这几年来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它不仅是驾驶司机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是一种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行为。醉驾已经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甚至有的人还无证醉酒驾驶,给道路安全埋下的一颗隐形炸弹却不自知,钻空子地认为没有驾照不算醉驾,接下来我们就...


·自带车辆的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是何种关系
      自带车辆的司机与物流公司、运输公司之间是何种关系应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的关键在于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管理与指挥。一般而言,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工具和劳动场所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但是特定情况下也会出现劳动者提供生产工具的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司机虽然自带车...


·超标的调解要补交诉讼费吗?
      超标的调解要补交诉讼费吗? 一、超标的调解要补交诉讼费吗? 超标的调解要补交诉讼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既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必须负担相应的义务。在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就必须预先向法院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公告费也是诉讼费用的范畴...


·机动车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
      机动车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那么有关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很多人可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申请。 一...


·在我国车辆剐蹭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在我国车辆剐蹭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至于罚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经济处罚并不是主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