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怎么量刑、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一)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二)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刑法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诈骗罪,从字面上看,就是骗取钱财。之所以入刑,是因为诈骗行为本身就违法,再加上骗取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维护私人的财产所有权故而入刑。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为刑法已经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中盗窃数额如何定性?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是一种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对盗窃行为的量刑过程中,最重要的参考依据就是盗窃数额了,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就可以判断盗窃行为是属于追究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的范畴,对于盗窃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量刑标准的判定依据,那么,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中盗窃数额如何定性呢...


·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要注意什么问题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究竟应该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才好?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1、损害他人身体的...


·贩毒150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贩毒150克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贩毒150克冰毒应当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指导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文件,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理解上面的问题。为此,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刑诉法中一些适用问题做出了明确解释。对应附带民事诉讼,也有专门的条款。那么,刑诉法解释156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普及下有关法律知识。一、刑诉法解释156...


·刑诉法61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刑事拘留的方式来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一般情况下,拘留犯罪嫌疑人要获得相关的审批手续才可以执行,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犯罪嫌疑人,我国的刑诉法第61条对先行拘留的条件作了说明,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诉法61条的具体内容。...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一、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一样吗? 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 1、主犯的量刑 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 ...


·判处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判处缓刑条件是什么
      缓刑制度创设的目的旨在使缓刑犯在某种社会组织或机构的帮助教育下,不关押即得到改造,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它被西方学者誉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的最佳代表。而在我国,罪犯要想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判处缓刑的话,就要满足规定条件才行,那一般判处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


·对于强奸罪赔偿多少钱?
      对于强奸罪赔偿多少钱?这个是没有数额规定的,如果对方想要受害人谅解,就必须在经济上满足被害人。一般十几二十几万也是正常的,但如果不想谅解对方,要求赔偿数额以5万为左右,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具备法定从重情节,就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判决。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会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该在受理后的2个月之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宣判;针对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在经过上级法院的审批同意,最多可以延长3个月;因为特殊情况仍然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备至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对于法院改变管辖...


·怎么确定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
      实践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通常就会被认定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此时,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信用证诈骗罪量刑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 1、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