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包括:

(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前未领取结婚证,邻里承认的事实婚姻。对此,目前还存在分歧,各地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一些地区认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实婚姻,有些地区只承认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此时,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有离婚精神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那么怎样就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呢?其实,符合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具体有: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因此,符合上述同居条件的,有离婚精神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有精神损害赔偿。

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

1、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由第三者介入的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

2、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公开带第三者回家同居羞辱配偶的。

3、家庭暴力中的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精神损害赔偿。

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方式有:

1、虐待家庭成员的,长期多次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必须达到后果严重,如果是偶尔几次的,不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2、遗弃家庭成员的是指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故意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行为,任其生死,不予救助的行为。

婚姻纠纷当中大都存在一方认为对方伤害了自己而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损害的,有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时提的,也有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但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要符合一定的情形才行。不然肯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最终也不能拿到离婚赔偿。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


·子女已满18岁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决
      子女已满18岁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决?已满18周岁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孩子已经成年超过18周岁还在上学的,父母离婚抚养权问题存在,但是应该征求孩子意见。若是已经独自的则不存在抚养权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
      结婚后,户口是要迁到一起的,意味着已经是一家人了。那么离婚后不再是一家人了,户口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的问题是必须考虑的。离婚涉及到的孩子问题和户口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和户口本 (一)孩子抚养权 ...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


·如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如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办理了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备要件,而是否办理公证,也有当事人决定。那要是离婚夫妻决定办理公证,此时该如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一)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


·一、离异一方应贴多少小孩抚养费?
      一、离异一方应贴多少小孩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
      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子女将来的政治审查是无法通过的,除此之外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第八条,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


·夫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


·监护权抚养费协议书写的格式是什么?
      监护权抚养费协议书写的格式是什么? 抚养协议 甲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 ,性别: ,民族: ,出...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
      无立遗嘱家人如何分配财产?未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