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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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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权利。


1、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签订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时的基本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纪律;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二、劳动合同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书不仅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的体现。劳动合同在签署之前,劳动者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违约责任、薪资规定等,在双方同意之后再签下自己的名字。当然,劳动合同书在法律上是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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