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权利。


1、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签订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时的基本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纪律;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二、劳动合同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合同书不仅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劳动者的劳动保护的体现。劳动合同在签署之前,劳动者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违约责任、薪资规定等,在双方同意之后再签下自己的名字。当然,劳动合同书在法律上是认可的。




·老工伤复发应该给工伤假吗?
      老工伤复发应该给工伤假吗?到劳动局申请复发认定,然后就可以视为工伤假,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和医疗费报销。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


·企业哪些人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企业哪些人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对于加班费的适用人...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如一年或更长时间。不过,用人单位可能会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那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


·一、劳动合同解除结算协议工资如何算?
      一、劳动合同解除结算协议工资如何算? 劳动合同解除结算协议工资应该正常支付完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


·一、长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长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长期工是可以随时辞职,但是不能随时走人,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来进行通知,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而辞职的话,那么在辞职的同时就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法律援助的基本含义和性质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某些特殊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 公民只有符...


·工伤鉴定大概多少钱?由谁支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而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通过工伤 认定与工伤鉴定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数额。那么,工伤鉴定大概多少钱?由谁支付?我们将在下文 中为您详细说明 。 一、工伤鉴定...


·一、是否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补偿?
      一、是否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要补偿? 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员工辞职不一定需要补偿的。因为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或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判刑么
      一、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判刑么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而确定是否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调整生产任务、转产、企业合并、分立等; (2)就业者方面的原因,例如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需要另行安排工作的; (3)客观方...


·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一、未续签合同要给双倍工资吗 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