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有效期间内向持券人计付利息的方式。证券市场上债券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一次性付息和分次付息。这两类中具体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支付方式。其中一次性付息具体包括三种方式:1、以单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亦称利随本清,在债券到期还本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应付利息。2、以复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俗称“利滚利”。在债券发行时,按复利将票面额折算成现值发行,到期时按票面额还本付息。票面额与发行时现值的差额,就是以复利计算的债券利息。用这种方式付息的债券也叫无息票债券。3、以贴现方式计付利息。这种方式投资人按票面额与应收利息额之间的差价购买债券,到期按票面额收回本息,从形式上看,它与无息票债券相似,但实际上存在差别。其主要差别是:以贴现方式计付利息的债券,其利息额是按票面额计算,而无息票债券是以投资额计算利息。分次付息方式是在债券有效期内分若干次支付利息,具体地有按年付息、按半年付息和按季度付息三种方式。二、公司债券利息的影响因素有哪些?1、发债公司的信用程度。公司信用程度的高低与债券利率的高低成反比;2、发债公司的预期收益。债券的利率不能高于发债公司的预期收益;3、债券期限的长短,债券利率的高低与债券期限的长短成反比;4、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高低。债券利率应略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同期居民银行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且不得高于同期的国库券利率;5、发债公司的平均利润率和对债务的承受能力,债券利率在通常情况下不能高于公司的平均利润率。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公司会按照约定的条款向投资者支付利息。从支付方式上有一次性支付及分期支付。很多公司会采取半年支付一次,也就是一年支付两次利息。这样的债券属于无息债券。对于投资者而言,提前拿到利息可以再去投资,增加投资收益。



·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
      当我们急需用钱的时候,我们会想一些方式来筹钱,跟亲朋好友借钱、刷信用卡、跟信贷公司借贷、住房抵押贷款等等。如果是一笔比较大的资金,考虑到保障问题,很多人可能会选择银行抵押贷款。之后还清贷款后,这就会涉及一个他项权证取回的问题,那么还清贷款后,可以他项权证取回吗?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离婚后的婚内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婚内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的法院?
      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的法院? 一、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1、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是欠债的原因,一般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是共同债务,跟家庭生活无关的就是个人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合同中的约定的时间来还款的,当然,也不排除债务人提前还款的现象。提前款换的话,有些可能是提前将几个月的款项还完、有些可能是一次性全部还款等。但是不管怎样,提前还款肯定是需要补充协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还款合同提前还...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怎样通过诉讼解决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怎样通过诉讼解决 一、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报警无法解决问题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


·死者死亡赔偿款算不算遗产
      死者死亡赔偿款算不算遗产不算遗产,公民的遗产不包含公民在人身损害事故中死亡时事故责任者支付的死亡赔偿金,而且人身损害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者在死者死亡后,按照规定支付给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在死者生前或死亡时并不存在,所以按照《继承法》及其《意见》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


·哪些债务能被继承
      哪些债务能被继承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


·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在借款的时候,我们都会立下借据之类的纸质证明,但由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还完所借的款的话,就需要用一些东西来进行抵债,那么在离职时债务债权协议书上的抵债条例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么接下来由我们给您简单的讲解下关于债务债权抵偿协议书的书写模式是什么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