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有效期间内向持券人计付利息的方式。证券市场上债券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一次性付息和分次付息。这两类中具体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支付方式。其中一次性付息具体包括三种方式:1、以单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亦称利随本清,在债券到期还本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应付利息。2、以复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俗称“利滚利”。在债券发行时,按复利将票面额折算成现值发行,到期时按票面额还本付息。票面额与发行时现值的差额,就是以复利计算的债券利息。用这种方式付息的债券也叫无息票债券。3、以贴现方式计付利息。这种方式投资人按票面额与应收利息额之间的差价购买债券,到期按票面额收回本息,从形式上看,它与无息票债券相似,但实际上存在差别。其主要差别是:以贴现方式计付利息的债券,其利息额是按票面额计算,而无息票债券是以投资额计算利息。分次付息方式是在债券有效期内分若干次支付利息,具体地有按年付息、按半年付息和按季度付息三种方式。二、公司债券利息的影响因素有哪些?1、发债公司的信用程度。公司信用程度的高低与债券利率的高低成反比;2、发债公司的预期收益。债券的利率不能高于发债公司的预期收益;3、债券期限的长短,债券利率的高低与债券期限的长短成反比;4、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高低。债券利率应略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同期居民银行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且不得高于同期的国库券利率;5、发债公司的平均利润率和对债务的承受能力,债券利率在通常情况下不能高于公司的平均利润率。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公司会按照约定的条款向投资者支付利息。从支付方式上有一次性支付及分期支付。很多公司会采取半年支付一次,也就是一年支付两次利息。这样的债券属于无息债券。对于投资者而言,提前拿到利息可以再去投资,增加投资收益。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的纠纷案件,都是先调解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那么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


·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一、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一、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1、先和借款人协商处理。 2、没有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百...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该如何还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该如何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当男女双方决定结婚组建家庭时,不仅是可以享受共同生活、共同创造和分享财富的权利,而且也要承担支付家庭生活支出和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对于婚后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大多数人都较为了解甚至有过经历,但对于婚后债务问题了解的人相对较少,那么,新婚姻法关于...


·人死了债务要配偶还吗?
      人死了债务要配偶还吗 人去世,配偶是否要偿还债务,从实践当中,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 第一: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被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就有义务偿还。 第二:去世的一方是否遗留财产,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法律依据: ...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发行条件和发行程序? 在社会市场中,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而非上市公司在资金短缺或者需要商业融资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债券发行的,但是如果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时候跟上市公司发行是否有区别呢?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条件和程序呢?让我们带您寻找...


·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算是诈骗吗?
      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算是诈骗吗?贷款炒股还不上信用卡是否构成诈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诈骗,否则就是普通借贷。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


·个人存款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存款也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个人存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分割要依据共同财产的标准进行分配,但是在离婚后不具有法定关系,个人存款离婚后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


·民间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有时候,人们在面临购房、买车等大宗消费时会感到力不从心,一些人会向周围的朋友借钱。为了明确债务关系,预防债务纠纷,需要在借钱的时候写一个借条。这对于双方来说都十分关键,那么,民间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民间借条格式范...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股票的流动性较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也可以进行转让。在股票转让的过程中会涉及转让款的交收,那么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来给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一、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


·欠钱不还根据法律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根据法律该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