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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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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的形式有很多,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等,其中还有一种是录音遗嘱。在制作录音遗嘱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不然就有可能导致遗嘱最后归于无效。那么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录音遗嘱有效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
二、哪些人可以做录音遗嘱见证人
录音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究竟录音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上文中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关于不同的遗嘱形式,当事人在制作遗嘱的时候,都需要事先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不然日后该遗嘱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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