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租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租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租房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权利及义务,包括出租人需要给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时间与价格以及房屋设施的配备等,还包括承租人对出租人房子使用、保护、期限等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

二、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把握注意事项,一定看清楚合同上的细节条款,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写清楚,不要只是口头约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闪婚闪离已成为现代家庭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因三观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在过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房价在我们国家一直是非常的高的
      房价在我们国家一直是非常的高的,所以说买房子一般都会想到贷款。贷款一般都是去银行当中进行贷款申请, 贷款在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一定的利息然后借的钱这就属于贷款,所以说换完贷款之后肯定还有后续流程,那么都有什么流程呢? 1、购房贷款还清之后,需要先去贷款所在银行办理手续,领取房屋他...


·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
      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老旧的房屋面临拆迁,房屋拆迁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拆迁补偿。柳州市也是一样,柳州的房地产也在迅猛发展,柳州市地方政府针对拆迁补偿,出台了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确保拆迁补偿有依据。接下来,有想了解柳州的拆迁补偿的,可以随我...


·一、在我国买房子分多少期划算?
      一、在我国买房子分多少期划算? 根据贷款利率等综合条件得出的结论,建议购房者选择15-20的还款期限比较合适,支付的利息总额比较合理,而且自己正常的生活水准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去选择合适的贷款年限了。 目前房贷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


·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
      很多人在急需用钱的时候,可能会想到用自己名下的房产,向银行或一些合法的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不过此时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够进行抵押贷款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


·离婚分割农村部分房屋赔偿怎么进行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有些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可能包括现有的以外,还有在部分在农村的房屋也属于婚内财产。一般针对农村这一部分的房产分割,最终还是通过折价的方式进行赔偿的。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针对,离婚分割农村部分房屋赔偿怎么进行也有规定。 一、离婚分割农村...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 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遗产房过户不需要交遗产税,需要交以下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产证工本费 二、遗产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办理死亡证明 2、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


·现金社会,贷款买房是最主要的付款方式,贷款买房相对比全款买房
      现金社会,贷款买房是最主要的付款方式,贷款买房相对比全款买房的要多的多。个人贷款进行买房,难度不大,只要认真准备资料,符合条件的,基本上都能成功办理。但是,对于很多第一次购买者来说,可能对许多环节都不是很清楚,对要求条件也不清楚。那么,接下来,为了让您对个人贷款买房更了解,律师将...


·独生子女继承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
      1、需要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2、需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乘以1001...


·济南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济南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着一点是每个人都清楚的法律,现在我国的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乡建设在快速的进行,有时候出出现土地的买卖,我国相关法规有对此的详细规定。确保利益不受损失,那济南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济南商品房买...


·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很多人不愿意结婚。所以会选择同居,当然同居的话,可能会涉及到一个财产的问题,因为在同居期间可能会形成一些相关的共同财产。如果不同居了,那么关于这个问题,会产生一些争议,很多人想了解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同居期间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