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给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给怎么办人民法院要进行经济调查来调查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如果经过人民法院调查之后,被执行人被查出真的没有财产可以供执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可以选择中止执行,但是这并不代表免除责任。被执行人如果被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发现自己拥有其他财产的,要求支付的一方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再次执行。二、法院所规定的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查询或者冻结还有划拨。(1)这里所说到的查询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存款状况进行审查追问,一般是通过调查或者询问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所在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2)而冻结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或者进行诉讼保全的期间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既禁止被申请执行人对所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进行提取或者转移。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如果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里面的存款是属于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就算是人民法院在采取冻结措施时也是不能冻结的。但是如果被申请执行人为了逃避履行义务而用这种专项资金的名义去隐藏资金的,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就可以将其冻结。2.关于执法机关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进行扣留或者提取。《民事诉讼法》中的243条规定写道:在法律文书已经确定下达之后,但是被执行人却不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收入中属于履行义务的那一部分具有扣留和提取的权力,但是前提是而应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生活必需的一个费用进行保留,而并不能全部扣除。人民法院要提前作出裁定之后才能对被执行人的收入进行扣留和提取,执行之前要将有关于协助执行的通知书发出去,而接到执行通知书的被执行人所在的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办理。3.关于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处理。在法律文书已经确定下达之后,但是被执行人却不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的,则人民法院有权对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主要是:变卖、拍卖、扣押、查封。所谓的查封指的是人民法院就地封存被申请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并且贴上封条,其他任何人想要转移和处理都是禁止的,查封是属于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还是拿不出抚养费用的话,则需要进行以下操作。人民法院要进行经济调查来调查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如果经过人民法院调查之后,被执行人被查出真的没有财产可以供执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可以选择中止执行,但是这并不代表免除责任。被执行人如果被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发现自己拥有其他财产的,要求支付的一方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再次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被执行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刑事诉讼法》中的第254条规定写道: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之后,依旧偿还不了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自身的抚养义务。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若当事人还是不支付抚养费给孩子,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判决和裁定已经生效还是抗拒履行,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此时就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是可以依照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可以上诉吗?   一、判决不允许离婚可以上诉吗?   法院决定不离婚的离婚案件可以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


·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
      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离婚夫妻就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实践中可能出现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情况,那要是发现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的内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家庭暴力对抚养权有影响吗?
      家庭暴力对抚养权有影响吗?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被法院受理的无效婚姻开庭吗?
      被法院受理的无效婚姻开庭吗?1、无效婚姻需要开庭,虽然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效力。但是,婚姻关系涉及身份关系,除了人民法院宣告,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确认其效力。2、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会公开,男女双方结婚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有欺骗和隐瞒。有的人结婚后发现对方构成重婚的,可以向...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申请。   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一、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第一次上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才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决策。 二、如何申请...


·夫妻没离婚可以财产分割吗?
      夫妻没离婚可以财产分割吗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


·当事人协议离婚了户口怎么办理?
      一,当事人协议离婚了户口怎么办理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


·如何认定夫妻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如何认定夫妻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


·结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