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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认领与准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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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婚生子女认领与准正是什么意思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生父在子女出生后结婚,使子女因父母结婚而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法律制度。非婚生子女准正后,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非婚生子女不能准正时,即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因有配偶不能结婚或双方能结婚而不愿结婚时,确认子女生父或生父认领子女的一种法律制度。非婚生子女准正要件一是父母子女间须有真实的血缘关系。换言之,父母必须同时为子女的生父母,生父而非生母或生母而非生父见结婚不得发生准正之效力;二是生父母间结婚。如生父母间的结婚为无效婚姻,则不发生准正之效力,因无效婚姻本为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婚姻,不发生结婚之效果。可撤消婚姻在撤消之前已有效成立,撤消之力不溯及既往,故可发生准正的效力。总结,关于准正后之法律效力,外国法均规定非婚生子女准正后当然成为婚生子女或视为婚生子女,其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相同。但何时起生效,各国规定不一。有的规定从父母结婚之日起生效,有的规定具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婚生之效力。其实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准正是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的最佳途径,生父和生母结婚后,子女身份上原有的缺陷已完全得到弥补,其一切法律后果与自始为婚生子女的无异。经生父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仅发生与生父“单线”的亲子关系,同理,经生母认领的就仅与生母在法律上发生“单线”的亲子关系,而经准正的非婚生子女其婚生性最强。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可以加以危害或者是歧视。非婚生子女认领和准证,都是对非婚生孩子的一种保护。只要双方当事人拿着相关证件就可以办理手续。不过在这里还是要强调一下,国家不支持非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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