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假冒商标怎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网红款遍地都是,主要火哪一个就有人模仿,也避免不了说为了省钱而弄个假冒的商标,做不合法的事情,这种情况有很多,甚至有些根本完全就是假的,商标假冒不说,招牌名字也是一模一样的。这种情况只要是被查出来的,就是所称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呢?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没有经过拥有商标权的持有者同意就直接用其商标的,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同时也是对法律法规的忽视,属于一种不合法的行为。那对这种不合法的行为,侵犯商标权持有者的权益的,行为严重的且具有以下情节的,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严加看管。1、利用假冒商标进行销售且营业数额庞大的,五万起步的营业额,或者是同时假冒两个不同的商标的行为。2、国家法规上明确表明了,非法假冒用他们的商标的,且收入较高超三万的和其他违法收取的数额行为。3、除了上面两种违法行为之外的其他严重的非法行为,根据刑法上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将处以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在这个有期徒刑下让违法者叫刑法上规定的罚金。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定标准是 :1、侵犯他人的劳动成果,盗取他人的研究成果,用一切方法假冒他人努力的商标权。2、对他人或个人经验单位做不不合法的事情,例如假冒且注册他人或个人经营单位的商标权。3、没有经过商标权持有者的同意,直接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商标权,数额超过两万时。4、有共犯,不劳而获,假冒商标取得利益。



·一般专利权从何时起生效
      专利权从何时起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有哪几种
      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有哪些 一、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都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


·未注册商标可以提出侵权诉讼吗
      可以的,但是是否侵权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未经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被他人及时发现并提起诉讼,诉讼结果是使用人侵权。2.如果未经允许使用他人未注册商标,并且使用人及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被获准注册,那么使用并提出注册申请的人就是该商标的注册人,就不涉及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哪些?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哪些? 一、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哪些?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如下: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定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


·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
      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 一、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 发行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出版权是合同约定的。发行权与出版权简介: 1、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您对于专利这一块了解的其实非常的多,因为现在的人对自己的专利方面越来越注重,及时我们您没有专利,但是我们您对于专利的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的关心的。那么如果提前取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怎么做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2) ...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一、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授予专利应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