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签完离婚协议是否就可以离婚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当事人签完离婚协议是否就可以离婚了1、只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不是离婚,两人还是婚姻关系;2、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及拿到离婚证,两人才不是夫妻;3、离婚登记手续:(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4、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是意味自己的婚姻已经结束,因为婚姻涉及一定的法律规定,所以自己要注意有关的部门的判定,如果有关的离婚协议已经交由婚姻登记部门准许离婚后,当事人的离婚就是既定的事实,所以自己要注意具体的规定。



·我国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在我国两个孩子抚养费有多少
      如果家里面有两个孩子的话,按照现在时代的要求,抚养两个孩子的抚养成本是非常高的。不过在生活当中,每个家庭也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关系不随着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两个孩子抚养费有多少? 一、在我国两个孩子抚养费有...


·?自己拟定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自己拟定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起诉书的内容要精干。 2、被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需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时就可以了 3、在写明被告和被告人的相关信息时,特别要写明被告的联络方式,使法院可以根据此地址把相关法律文书送抵达被告手中。...


·家庭户是什么户口性质
      家庭户是什么户口性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现在很多城市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统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2023离婚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离婚怎么办 要想满足离婚条件,必须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1、要有能足够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的相关证件证据,例如结婚证或是婚姻登记机关的之类的证明材料。 2、需要准备证明夫妻婚后感情的证据。包括婚后感情好坏...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时效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是不是犯法的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是不是犯法的?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是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与不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不管是否自愿,都算强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


·什么情况下会设置离婚冷静期?
      什么情况下会设置离婚冷静期?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条件,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所谓“冷静期”就是指离婚双方在法官建议下暂缓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纠纷当中的不少夫妻属于冲动型,这种类型的夫妻有可能在“冷静期”...


·离婚丈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的,男方要支付一笔抚养费,具体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可是现实生活中,有的丈夫在离婚后也不承担义务,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丈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丈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法律规定了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没有不判离婚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中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


·夫妻起诉离婚资料都有哪些?
      起诉离婚可以说是很多离婚夫妻不得已的选择,因为此时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而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就只能通过这么一种方式。但其实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资料的,其中起诉离婚资料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